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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登記

繕立公證遺囑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尚待部門提供資料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公證遺囑的繕立
    欲要求公證員繕立遺囑的人士。
  2.  遺囑的廢止
    欲要求公證署發出廢止遺囑的公證書的人士。
  3.  密封遺囑的核准書
    欲要求公證員繕立符合《公證法典》規定的密封遺囑的核准書。
  4. 密封遺囑的啟封書
    欲要求公證員繕立密封遺囑的啟封書。
  5. 密封遺囑的存放
    欲將密封遺囑存放在公證機關的立遺囑人。

服務結果

尚待部門提供資料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公證署

第一公證署
通訊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電話:(853)2857 4258
傳真:(853)2835 5205
電郵:1cn@dsaj.gov.mo

第二公證署
通訊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3樓
電話:(853)2855 4460
傳真:(853)2856 2407 / 2833 0997
電郵:2cn@dsaj.gov.mo

海島公證署
通訊地址:澳門氹仔布拉干薩街 313號金利達花園地下
電話:(853)2882 7502 / 2882 7504
傳真:(853)2882 5071 / 2883 7891
電郵:cni@dsaj.gov.mo

 

網址    :http://www.dsaj.gov.mo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5-10-06 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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