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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觀或導賞服務

申請預約市政署大樓導賞服務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須提前最少 15個工作天遞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市政署大樓導賞服務申請表」(Mod. 003/DRPI/DAT) (可到服務辦理地點索取或於本署網站下載);
2. 社團證明書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辦理地點:
公共關係及新聞處:澳門新馬路163號市政署大樓詢問處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
公共關係及新聞處
週一至週四 早上 9時 至 1時;下午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      早上 9時 至 1時;下午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巿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1.申請人可使用“商社通”手機應用程式或透過市政署網站的網上服務專頁登入“商社通”帳戶辦理。
2.申請人可透過電郵 ccgo@iam.gov.mo 或傳真 (853) 2835 5411辦理。

 

郵寄申請 

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收費

表格費用無須收費

印花稅:不適用

保證金:不適用

收費及價金表:不適用

 


審批所需時間 

網上辦理:4個工作天
親臨辦理:5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必須以學校/機構/團體名義提出。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電話/傳真:
市民服務熱線 (853) 2833 7676;傳真 (853) 2871 1203
公關係及新聞處電話 (853) 8399 3153;傳真 (853) 2835 5411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5 0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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