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首次申領犬隻准照申請表(023/DICV/DSAGM)
2a. 身份證明文件的清晰影印本;或
2b.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7表格的清晰影印本;或
2c. 財政局發出的營業稅M/8表格的清晰影印本;
3. 住址證明(如水、電費單)。
必須出示文件:
沒有必須出示文件
辦理時限
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
1. 已絕育犬隻:澳門元300元
2. 未絕育犬隻:澳門元900元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准照費用的10%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1. 犬隻准照有效期為三年;
2. 准照續期須於有效期屆滿前六十日內申請;
3. 首次申領犬隻准照費用包括獸醫檢查、植入晶片、接種狂犬病預防疫苗及給予金屬識別牌(每隻);
4. 根據第4/2016號法律《動物保護法》,同時符合下列要件者,方可申請准照:
1) 年滿十八歲且具備行為能力的自然人,或依法設立的法人;
2) 非處於被科處第二十八條第一款(二)項或第三十條(二)項所指的附加刑或附加處罰的狀況。
5. 根據第33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禁止取得、飼養、繁殖或進口下列品種的犬隻:
1) 西藏獒犬;
2) 巴西非拉犬及其混種;
3) 阿根廷杜告犬及其混種;
4) 比特鬥牛㹴及其混種;
5) 日本土佐犬及其混種。
6. 於2016 年 10 月 12 日前已取得、飼養、繁殖或進口上條所指的犬隻,飼主須在2017 年 04月 12 日前向市政署作出登記及對犬隻進行絕育,方可繼續飼養。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不適用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取得有效的犬隻准照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6.澳門市政狗房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提督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 30 分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7.路環市政狗房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竹灣馬路
辦公時間:週一,上午 10 時至下午 3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1-5辦理地點: 只辦理進口犬隻的首次申請、准照續期、取消准照及資料更新。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