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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

動物健康證明書

服務簡介

服務描述:
任何人士如需將動物由澳門出口至其他國家/地區,可因應目的地國家/地區的規定,於出口前提出相關服務申請。申請人應提前向目的地國家/地區查詢動物進口的檢疫要求,並帶同有關文件及動物前往辦理地點

服務對象:
出口活動物之人士

申請資格:
動物的所有人

服務結果:
當動物通過獸醫檢疫後,申請人將獲發相關證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名稱:
市政署 – 動物檢疫監管處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地址:
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電話/傳真:
電話:(853) 2856 9776 / (853) 2857 2805
傳真:(853) 2851 9470

電郵及網站:
不適用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5-05-07 1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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