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不適用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申請人須攜帶有關動物前往澳門市政狗房,並遞交下列文件:
1. 申請表 (014/DICV/DSAGM);
2. 目的地國家之動物進口要求(注意事項2)。
必須出示文件:
1. 倘申請之動物品種為犬隻或其他需申領准照之品種,需出示該動物之有效准照;
2. 該動物之疫苗注射記錄;
3. 申請者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辦理地點
澳門市政狗房:澳門提督馬路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網上辦理
不適用
郵寄申請
不適用
費用
申請費用:
澳門元120元
表格費用:
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
每一份證明書為澳門元10元,另每一版加收澳門元5元
保證金:
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
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1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1. 健康證明書之有效期為10天,自發出日起開始計算;
2. 因不同目的地對活動物進口均有不同的要求,故在申請者沒有提出有關目的地國家之活動物進口要求之情況下,將依照一般情況製作健康證明書;
3. 因應不同的進口要求而導致檢驗或檢查項目增加,其所需之費用,並不包括在動物健康證明書之申請費用。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不適用
城市環境
環境衛生、綠化及市政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