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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長一般使用墓地使用權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延長墓地使用權一年申請表(009/DHA/DHAL);
  2.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3. 附具理由的證明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

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可以代辦

辦理時限

埋葬期屆滿前三個月內


費用

申請費用:

賦予一般使用墓地延長使用權一年 : 澳門元1500元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1. 一般墓地之使用權為期7年,於墓地使用權屆滿前3個月內,利害關係人須向市政署申請起葬,並從屆滿後的6個月內選定一日期進行起葬,或可附具合理理由說明向市政署申請延遲起葬最多1年;
  2. 如利害關係人無按照上述期間履行起葬義務,且無申請延遲起葬,則須向市政署繳付以雙倍計算的延長墓地使用權一年的費用後,方可進行起葬或延遲起葬;
  3. 延長一年安葬期是以墓地到期日計而非以申請日計。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查詢進度結果:https://account.gov.mo/zh-hant/login/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詳細資訊: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6.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詳細資訊:

地址: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一戶通 – 「預約櫃枱服務」https://booking.gov.mo/uniqweb/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07 15: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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