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 與死者關係聲明書(011/DHA/DHAL);
- 安葬之證明文件;
- 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選擇性遞交之文件(當符合條件時,必須遞交):
- 與死者關係的證明文件 ;
- 如由殯葬公司提供起葬服務,須填寫殯葬工程聲明書 (012/DHA/DHAL), 以及遞交殯葬公司負責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辦理時限
埋葬期屆滿前三個月內
費用
- 起葬准照(計劃將遺骸安葬在公共墳場內):澳門元50元
或起葬及即時將遺骸遷出墳場(計劃將遺骸遷出公共墳場):澳門元100元 - 市政署提供起葬服務(可選):澳門元2,500元
表格費用:不適用
印花稅:除提供起葬服務無須繳付印花稅外,其餘均為申請費用的10%。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https://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審批所需時間
3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
- 一般於起葬日期前五天進行拆山及掘墓等準備工作。 遺體需安葬滿7年才可挖掘;
- 經有關人士提出申請且證實其無經濟能力支付,巿政署可予以豁免上述費用;
- 如起葬不成功,墓地起葬會延遲最少1年,期滿後須再次辦理起葬手續及繳付有關費用;
- 如巿政署提供起葬服務,當起葬不成功時,已繳付之費用不會獲退回;
- 殯葬代辦人須於市政署指定的期限內清走起葬所產生的固體廢料,並須回補泥土及平補墓穴;
- 如更改起葬日期,應以書面形式向本署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應由墓地權利人提出起葬申請。
進度查詢方式
不適用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不適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5及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6.墳場服務望廈辦事處
詳細信息:
地址:美副將大馬路,澳門望廈聖母墳場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45分
週五 上午 : 9時 至 1時;下午 : 2時30分 至 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一戶通 – 「預約櫃枱服務」https://booking.gov.mo/uniqweb/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