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表格(格式 Mod. 022/DHAL);
2. 證明廣告或招牌已拆除的照片,或可以人證、書證等作為證明;
3. 保證金收據正本(倘收據已遺失,須作出聲明);
4. 倘申請人為個人,須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5. 倘申請人為法人,須遞交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或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有效社團證明書影印本。有關申請表格須由合法代表簽署,並附上簽署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6. 倘支票抬頭與申請人名稱不符時,須遞交收款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或商業登記影印本(已於澳門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登記的公司則豁免遞交);
7. 倘申請以銀行轉帳方式退回保證金,須遞交具有收款帳戶編號的銀行資料影印本(例如﹕存摺或月結單等)。
辦理時限
不適用
審批所需時間
在申請文件具備條件後15個工作天。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倘屬重新申請准照而辦理 “取消及退回保證金”,則有關舊准照的退回保證金程序需待重新申請准照獲批後才可展開。
相關規範或要求
不適用
進度查詢方式
https://www.iam.gov.mo/c/licenseQuery/csliprogressquery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親臨領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中午照常辦公,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一戶通/商社通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遙距櫃台
1、橫琴「澳門新街坊」
詳細信息:
地址: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祥順路370-378號商舖(澳門政務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下午6時
2、橫琴政務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橫琴港澳大道868號市民服務中心2號樓1-2層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法定節假日除外):上午9時至中午12時,下午2時至6時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一戶通/商社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