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暫時移走圍欄或以活動圍欄代替固定圍欄的工程准照

補領


如何辦理

必須遞交文件:申請信函。
必須出示文件: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註:如繳交認證,不須出示。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辦理地點: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澳門三盞燈57號三盞燈綜合大樓3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225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6
道路渠務廳道路處:澳門南灣大馬路517號南通商業大廈17

辦公時間:

綜合服務中心及各市民服務中心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 至 下午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石排灣分站: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時,下午2時半至5時(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道路渠務廳道路處
週一至週四 上午9時 至 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 上午9時 至 下午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註: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電話/傳真:道路處:(853) 8988 4695、(853) 8988 4359;市民服務熱線:(853) 2833 7676


費用

申請費用:無須繳付申請費用。
表格費用:無須繳付表格費用。
印花稅:無須繳付印花稅。
保證金:無須繳付保證金。
收費及價金表:無須收費。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即日。


備註/申請須知

注意事項:沒有注意事項。


相關規範或要求

N/A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N/A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4-01-01 01:27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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