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收到判給通知書後的8日內。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會主動發出”M/11存款憑證(司庫活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
公物管理廳 – 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傳真:(853) 2832 2720
費用
免費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親臨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8樓公物管理廳動產管理及資產彙編處或致電(853) 8599 0580 / (853) 8599 0527 。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中標人可透過 “一戶通” 、”商社通” 或 “澳門稅務資訊Macau Tax” 查看”M/11存款憑證(司庫活動)”,然後透過「收付易」服務所指的電子渠道或前往指定銀行櫃台繳交款項,並須於收到判給通知書後8日內繳交。
公共行政事務
行政及法律事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