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承批人遞交申請書;
承批人 (個人、公司或社團代表) 須出示本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公司或社團代表之相關證明文件;
代辦人須出示申請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授權書;
持不具簽名式樣身份證明文件之申請人須親臨辦理。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575、579及585號財政局大樓1樓 (文件收受處)
財政局公物管理廳/特許及批給事務處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澳門幣10元印花稅,另每一版收澳門幣5元,於申請後接獲通知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收齊文件後翌工作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完成 (服務承諾)。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查詢電話:(853) 8599 0571/ (853) 8599 0538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創業及營商
營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