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辦理人可親臨或透過授權殯儀館之代辦人到本局申請,並須提交以下文件:
- 死亡證明書(由仁伯爵綜合醫院 、鏡湖醫院及科大醫院之醫生簽發,二月九日第21/85/M號訓令第一條,第二式);
- 死亡簡報(由民事登記局發出,格式13-CRC);
- 申請人及死者之身份證明文件複印本;
- 醫學衛生證明(由衛生局發出,二月九日第7/85/M號法令第八條第二款(a),格式III);
- 死者親屬之授權書(授權代辦人之用);
- 死者遺體搬遷之啟程日期、時間及地點、目的地以及路線;
- 註明安葬方式(火葬)。
服務承諾時間:
- 35分鐘,連同發出「遺體搬遷實況筆錄」;
- 30分鐘,連同發出「殯葬通行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45分
週五,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30分
星期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 09時00-17時00分(需預約辦理)
費用
澳門幣60元正
備註/申請須知
- 倘解剖驗屍,須附同驗屍醫生的贊同意見及有權限之司法當局的許可;
- 遺體搬遷符合第7/85/M號法令第五條第一款之規定者,應連同「遺體搬遷實況筆錄」一併申請;遺體搬遷符合第7/85/M號法令第六條第一款及第八條第二款之規定者,應連同「殯葬通行證」一併申請。
- 「質量指標」指本局審理所需時間 (輪候或郵寄時間不計算在內),而其計算方式為: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起計;以每一宗申報/申請計算。
領取服務結果
於申請地點等候最多35分鐘後即場領取。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