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

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武器及裝置)

常見問題

  1. 申請「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的資格及要件為何?
  2. 「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有效期為多久?
  3. 「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持有人需於何時辦理准照續期手續?

1. 申請「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的資格及要件為何?

根據第12/2024號法律第二十一條(發出准照的要件)第一款及第二十五條(為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第一款的規定:
1.成年,且未經確定判決宣告為禁治產人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
2.顯示具有根據本法律的規定獲發有關類別的受管控武器或裝置准照的合理理由;
3.適合和具有能力使用受管控武器及裝置,且不對其本人、第三人或對公共安全和秩序構成危險;
4.證明已加入以進行射擊體育為目的的實體或團體;
5.藉由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設立且經治安警察局認可的射擊體育團體發出的證書,證明其具備管理體育競賽用武器及壓縮空氣裝置的能力。

如申請人為年滿16歲的未成年人:
根據第二十五條第二款(為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的規定,可向年滿十六歲的未成年人發出《為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只要准照僅限於使用口徑類型為4.5毫米(.177″)的壓縮空氣手槍及步槍,以及同時證明:
1.適合和具有能力使用受管控武器及裝置,且不對其本人、第三人或對公共安全和秩序構成危險;
2.經行使親權或監護權的人同意;
3.符合證明已加入以進行射擊體育為目的的實體或團體;
4.合格完成由治安警察局認可的,設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射擊體育團體所開辦的,為期不少於一年的安全使用體育競賽用壓縮空氣裝置的培訓練習。


2. 「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有效期為多久?

根據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第四十條(准照及許可的有效期)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的有效期為一年,且需要辦理續期。


3. 「占有及使用體育競賽目的的准照」持有人需於何時辦理准照續期手續?

根據第12/2024號法律《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第四十三條(准照的續期)第一款的規定:准照持有人須在有關期間屆滿前一百二十日的首六十日內申請,准照持有人須親臨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情報廳槍械及彈藥科-服務櫃檯)辦理續期手續,如逾期需額外收取准照續期費用的50%作為行政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