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所需遞交文件
- 「申請項目總表」及「槍械/彈藥登記申報表」;
- 申請人之「使用及攜帶競賽武器准照」;
- 申請人之競賽槍登記摺;
- 申請人之居民身份證影印本 / 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影印本;
- 申請人填寫「身份資料聲明書」。
必須出示文件
- 有效居民身份證正本 / 外地僱員身份認別證正本。
服務承諾時間
即時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
治安警察局-情報廳–私人保安及武器警司處-槍械及彈藥科
地址:澳門氹仔北安碼頭一巷,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務大樓
辦公時間 (週六、日及澳門政府假期休息):週一至週四,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45分
週五,9時至13時,14時30分至17時30分
費用
全免
備註事頂
- 辦理取消之同時,必須適當處理該競賽武器及相關彈藥、【參照「買賣/轉移槍械之許可」】或【參照「武器之申報及移轉」】。
- 「質量指標」指本局審理所需時間(輪候或郵寄時間不計算在內),而其計算方式為:自服務單位接獲且確認文件齊備無誤後翌工作日起計。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