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 「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多久?
- 如沒有使用已獲批的「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該許可正本該如何處置?
- 申請人在辦理「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服務時,是否可預先在一戶通上進行預約?
1. 「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多久?
根據第27/2024號行政法規《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的規定:已獲批的「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六十日,自簽發日起計有效。
根據第27/2024號行政法規《武器及相關物品管控的法律制度的施行細則》第六十二條(預先許可的有效期)的規定:已獲批的「武器及相關物品的買賣或贈與預先許可」有效期為六十日,自簽發日起計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