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應石油氣經營者之申請,對石油氣氣罐之資料及實物作核對及檢查,證實其符合相關法例的規定後,消防局作出石油氣氣罐流通使用之預先意見。
(按三月二十日第20/89/M號法令規定,由經濟及科技發展局核准及註冊的商號、個人或實體,視為石油氣經營者。)
査詢途徑
地址:澳門何鴻燊博士大馬路
電話:(853)8989 1373 /(853)8989 1374(設有電話同步錄音)
執行部門及單位
消防局-燃料安全廳
分類
創業及營商-產品、物品監管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