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衛生局向提出申請並符合審批要求的本地藥品生產商簽發藥物自由銷售證書(藥品證書)。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持有由衛生局發出”藥物生產工業准照”的本地藥物生產商。
服務結果:衛生局向提出申請並符合審批要求的申請人簽發藥品證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衛生局-藥物事務廳-藥物監測暨管理處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一樓
電話:(853) 8598 3442 / (853) 8598 3441
傳真:(853) 2852 4016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