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見問題 家長因工作等關係,不經常與申請學生同住,是否仍被定義為家團成員? 透過“一戶通”提出申請時應注意什麼? 倘家團僅持有不動產的部份業權,申請時會如何計算? 1. 家長因工作等關係,不經常與申請學生同住,是否仍被定義為家團成員? 只要以共同經濟方式生活的人士皆視為家團成員,無論是否居住在一起。 2. 透過“一戶通”提出申請時應注意什麼? 所有家團成員必須已開立“一戶通”個人帳戶,首先透過家團代表帳戶登入“一戶通”填報申請資料,並於加入其餘的家團成員後,各家團成員亦需要登入其“一戶通” 帳戶作資料確認,最後再透過家團代表於“一戶通”完成提交申請。 3. 倘家團僅持有不動產的部份業權,申請時會如何計算? 倘家團僅持有不動產的部份業權,不論取得方法或當中所佔的份額為何,於數量計算上皆視作為一個物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