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已填妥的申請表【格式C】(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倘申請人為公司,須由公司合法代表按其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本表格,並附上簽署人具簽名樣式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為個人,須按身份證明文件上之簽名式樣簽署本表格,並附上具簽名樣式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倘申請人授權他人為其作出申請,須遞交按相關法例作公證認定之授權書(如為副本,須出示正本作核對),並附上被授權人具簽名樣式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正面及反面影印在同一版)。
- 下列文件一式6份 (1份正本及5份副本):
- 比例為1:100之設施平面圖、直視圖及切面圖,並註明所申請之修改。
- 欲進行修改之敘述備忘及說明備忘,並提及與所核准之圖則不同的部分。
- 簡化牌照申請程序聲明書##【G格式701】(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由土地工務局發出的收據、申請表M6 連文件目錄表的副本;
[註] - ##『倘申請人不採納簡化牌照申請程序,第2點所列的文件份數為一式8份(1份正本及7份副本),並附同聲明書【G格式702】 (表格可於旅遊局網站下載或親臨旅遊局/政府綜合服務中心/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索取)。』
- 所有場所設計圖則需由已在土地工務局註冊的建築師或土木工程師或技師、電子/機械工程師或技師、消防工程公司、承建商/建築公司負責編制,並由申請人和有關技術人員簽署。
- 遞交申請文件人士須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費用
費用:免費
備註/申請須知
請注意:
1. 申請人須自本局通知其申請獲批准起計6個月內申請檢查。
2. 按此下載申請檢查表格【LA格式201】。
3. 申請檢查時須遞交
3.1. 工程准照;
3.2. N1 – 工程峻工通知及收據副本,或合法化計劃的核准公函副本及已繳付的稅單副本。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 親臨領取;
- 經網上平台自行下載及列印准照 (適用於已開通商社通的用戶);
- 智取易 (智能文件櫃)。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旅遊局總部 (設有無障礙詢問櫃檯)
詳細信息:
-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5-341號獲多利大廈18樓
- 電話:(853) 2831 5566
- 傳真:(853) 2833 0518
- 電郵:dl@macaotourism.gov.mo
-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網址:www.dst.gov.mo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 電話:(853) 2845 1515
- 傳真:(853) 2845 2211
-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 網址:https://www.csraem.gov.mo/c/default
- 電郵:info@csraem.gov.mo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 電話:(853) 2842 1212;
-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