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退休保障

強制性制度供款

服務簡介

符合第4/2010號法律《社會保障制度》第十條的規定,適用強制性制度的澳門居民可透過登錄進行強制性制度供款,由受益人及相關僱主進行供款。在社會保險的運作原則下,居民透過履行供款義務,符合條件可依法享受制度內的各項給付保障。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僱主註冊
    首次與僱員建立勞動關係、且從未在社會保障制度註冊的僱主。
  2. 強制性制度受益人登錄
    僱主所聘用之僱員如從未於社會保障制度登錄為受益人,且屬於以下任一情況的人士:

    1. 根據勞動關係的一般制度,透過合同在僱主的支配及領導下工作,並收取報酬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包括受聘為在澳門特別行政區登記的企業於外地分支或代理機構工作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
    2. 屬任何任用方式的公共行政工作人員,但不包括已在退休及撫卹制度登記的在職公共行政工作人員。
  3. 繳納本地僱員長工供款
    僱主為其所聘用之本地長工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4. 繳納本地僱員散工供款
    僱主為其以具期限勞動合同聘用之本地僱員(散工)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5. 補交強制性制度供款
    僱主未有在法定供款期限屆滿60日內繳納供款,需進行補交供款。
  6. 更改僱主註冊資料
    更新在社會保障制度註冊的僱主資料。
  7. 投訴僱主無供款
    僱員如發現僱主沒有為其於社會保障制度登錄及履行供款的責任,可作出投訴。
  8. 電子申報服務 – 啟動
    已於社會保障基金辦理有效僱主註冊之僱主,可申請使用電子申報服務。
  9. 電子申報服務 – 中止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之僱主,可選擇取消使用電子申報服務。
  10. 電子申報服務 – 新增及取消主帳戶持有人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之僱主,可新增或取消主帳戶持有人。
  11. 電子申報服務 – 申報本地長工僱員任職資料
    僱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申報其所聘用的本地長工僱員的任職資料。
  12. 電子申報服務 – 申報本地散工僱員任職資料
    僱主使用電子申報服務,申報其以具期限勞動合同聘用的本地(散工)僱員的任職資料。
  13. 電子申報服務 – 繳納強制性制度長工供款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之僱主,為其所聘用的本地長期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14. 電子申報服務 – 繳納強制性制度散工供款
    使用電子申報服務之僱主,為其以具期限勞動合同聘用的本地(散工)僱員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服務結果

在社會保障制度辦理僱主註冊、受益人登錄及繳納強制性制度供款。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社會保障基金 – 供款事務處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時至下午 6時 (中午照常辦公)

電話:(853)2853 2850

24小時語音熱線:(853)2823 8238

傳真:(853)2853 2840

電郵:at@fss.gov.mo

網址:http://www.fss.gov.mo

受益人可透過登入“一戶通“帳戶查詢及下載受益人供款紀錄:

  1. “一戶通”手機應用程式 或 網上平台:https://www.mo.gov.mo/home
  2. 社會保障基金網頁內的“網上服務“:https://eservice2.fss.gov.mo/Web

受益人可透過自助服務機查詢受益人供款紀錄,自助服務機(包括澳門及橫琴合作區)設置地點及開放時間請參閱身份證明局網頁內的“政府24小時自助服務中心專題網站”,網址:https://www.dsi.gov.mo/eservice/zh/muti-kiosk-service.jsp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6-09 12:11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