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強制性制度供款

電子申報服務 – 新增及取消主帳戶持有人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使用「實體使用者帳戶」:
  1. 新增及取消主帳戶持有人:
    由工作人員登入號(管理員)進入社會保障基金“電子申報服務”系統後,於帳戶管理功能內可自行新增及取消主帳戶。

 

  • 使用「個人一戶通帳戶」:
    僱主/合法代表可親臨或由他人代交以下文件至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辦理:
  1. 新增主帳戶持有人
    1.  電子申報服務(強制性制度供款)新增及取消主帳戶表格(格式FSS/DC-94)填表樣本);(須由僱主本人及新主帳戶持有人簽名,並蓋上印章,家務工作者僱主無需蓋章)(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或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
    2. 新主帳戶持有人之身份證正、背面影印本/護照影印本(遞交的資料需與申請“一戶通”個人帳戶的資料一致)。
  2. 取消主帳戶持有人:
    1. 電子申報服務(強制性制度供款)新增及取消主帳戶表格(格式FSS/DC-94)填表樣本)。(須由僱主本人簽名,並蓋上印章,家務工作者僱主無需蓋章)(表格可於社會保障基金網頁下載或於社會保障基金各服務點索取)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1. 社會保障基金望德堂區辦事處
    地址:澳門馬忌士街2-6號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2.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1樓P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3.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社會保障事務)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G區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審批所需時間

自交齊所需文件的翌日起計,10個工作日內完成。(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1. 用戶以「實體使用者帳戶」或「個人一戶通帳戶」登入社會保障基金“電子申報服務”系統
  2. 主帳戶為僱主本人、僱主法定代表或獲授權人(須另行填寫授權書)。
  3. 主帳戶於“電子申報服務”系統內提交之所有申報資料及文件,等同以紙張形式提交,並產生同等的法律效力。
  4. 主帳戶持有人數目上限為5名。

查詢進度

  1. 電話:(853)2853 2850
  2. 親臨社會保障基金服務點

資料提供:社會保障基金(FSS)

最後更新時間:2025-07-10 15:37

社會保障 退休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