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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實體車輛檢驗維修

服務簡介

根據第253/2018號行政長官批示第二條第一款(二)項的規定,對公共實體車輛進行檢驗、複查及修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共實體。

服務結果

提供完工的相關文件。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海事及水務局政府船塢

通訊地址:澳門筷子基船澳街

電話:(853)8988 0826

傳真:(853)2831 7030

電郵:on@marine.gov.mo

網址:https://www.marine.gov.mo/ecn/


資料提供:海事及水務局(DSAMA)

最後更新時間:2021-09-15 10:49

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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