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代收水、電費服務
- 市民需帶同未逾期的水、電費單到指定之郵局繳納。
-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其後,租戶可只需出示上月租金收據付款。
- 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
- 有效之車輛登記摺,前往指定郵局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代收水、電費服務
-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 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
費用
無須繳納手續費
審批所需時間
不適用
備註/申請須知
- 代收水、電費服務
- 如逾期,請前往澳門自來水公司大樓或電力公司大樓收費處繳付。
-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
- 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
- 每年1月至3月份,攜同有效之車輛登記摺,前往指定郵局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相關規範或要求
- 代收水、電費服務
- 如逾期,請前往澳門自來水公司大樓或電力公司大樓收費處繳納。
- 只接受現金及支票繳納
- 代收房屋局租金服務
- 租戶於首次繳納租金時,須攜同房屋局所發出的附有電腦條碼編號之通知書。
- 只接受現金繳納
- 代收交通事務局車輛使用牌照稅服務
- 每年1月至3月份,攜同有效之車輛登記摺,前往指定郵局繳納車輛使用牌照稅。
- 只接受現金繳納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不適用
城市環境
通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