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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服務的收費

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1. 申請書;(由申請人自行撰寫,並須由有權限之代表簽署。)
  2. 申請書須附同以下資料:
    1. 詳細的服務描述;
    2. 服務對象;
    3. 服務收費的模式及價格;
    4. 服務成本;
    5. 服務的技術實現圖(適用於新推出之服務,需提供使用的技術系統配置、接駁方法和所需設備);
    6. 申請人認為對於審議其申請或修改具重要性的其他資料。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郵電局

地址:澳門議事亭前地郵電局總部大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1時,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免費


審批所需時間

有關電信服務收費的審批由郵電局作出,而有關決定於接獲申請之日或收齊所需的額外資料之日起計90日內作出。


備註/申請須知

倘有需要,郵電局會向申請實體要求提交額外或補充資料。


相關規範或要求

請參閱相關法例。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經電話、電郵或信函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郵電局會將申請結果經公函通知申請實體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


資料提供:郵電局(CTT)

最後更新時間:2017-07-12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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