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申請取消特別駕駛許可證之人士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信函
2. 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的清晰影印本1張
3. 特別駕駛許可證正本
是否支持代辦
否
審批所需時間
服務承諾
-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櫃檯辦理:即日完成
- 市政署轄下綜合服務中心櫃檯辦理:3個工作天內完成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出示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居民身份證或澳門特別行政區有效合法逗留證明正本。
1. 如申請者欲取消特別駕駛許可證所有駕駛類別,則無須繳付費用。
2. 已取消的駕駛執照,倘再獲駕駛資格,須重新通過考試合格後,方可獲發特別駕駛許可證。
3. 倘申請人有個人身份資料更改,需先行辦妥資料更新手續,然後再提交所需之項目申請。
進度查詢方式
是否支持代領
否
是否支持文件櫃
否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公共安全及出入境
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