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申請人須遞交遺失或被竊聲明書。
附註:此項申請須由執照權利人以書面形式向交通事務局提出。
費用
澳門幣400元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審批所需時間
服務承諾
- 櫃檯辦理:5個工作天內發出
【註:以審批通過後,完成繳費當日起計】
進度查詢方式
此手續尚未提供網上進度查詢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收據、身份證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親臨領取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收據、身份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