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欲參與競投特別註冊號碼的任何人士。
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
- 申請人/法人代表簽署的專用表格(可在服務專區索取)
- 申請人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申請人為個人適用)
- 商業登記證明清晰影印本1份(申請人為公司適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 櫃檯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費用
保證金:
汽車
A組或B組特別註冊號碼:澳門元 22,500圓
C組或D組特別註冊號碼:澳門元 7,000圓
輕型或重型摩托車
A組或B組特別註冊號碼:澳門元 1,800圓
註:
1. 保證金可以現金方式、銀行本票或支票(票據抬頭為「交通事務局」)繳付。
2. 倘標書在競投時未有中標或不被接納,保證金將在開標公告的指定期間內退還,競投人屆時可前往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辦理退還保證金手續。
付款方式
詳情請參閱 https://www.dsat.gov.mo/dsat/subpage.aspx?a_id=1678673043
審批所需時間
服務承諾
櫃檯辦理:1個工作天內完成申請手續
備註/申請須知
- 放棄競投之申請只可在開標前提出;
- 倘屬公司申請,須於申請表格上蓋上公司印章;
- 購置特別註冊號碼的投標底價可參閱第525/2016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的《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第十三條;
- 有關特別註冊號碼將由出價最高者投得;中標的競投人應於接獲短訊通知所指的指定時間內,前往馬交石服務專區清繳投標價全數及按《印花稅繳稅總表》規定繳付相當於投標價千分之五的印花稅,否則其投標書將視為放棄投標,保證金將歸澳門特別行政區所有。
- 已購置的車輛註冊號碼應於90日內使用,否則須每月繳交延遲使用附加費澳門元4,000圓(每月或不足一個月);
- 新購置的車輛註冊號碼只可為其名下持有的車輛作註冊之用;
- 倘用於他人名下車輛註冊或轉移已購置但未使用的汽車註冊號碼須繳付澳門元30,000圓之費用;
- 倘用於他人名下車輛註冊或轉移已購置但未使用的輕型或重型摩托車註冊號碼須繳付澳門元4,500圓之費用。
查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