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已購買車輛編號但未能於90天限期內使用之人士。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
- 填妥申請延長開始使用普通註冊號碼、特別註冊號碼或個人專有註冊的期限(第042/DV號表格)(可服務專區索取或於交通事務局網頁下載);
- 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地下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費用
延遲使用經挑選的特別註冊號碼,超過90日的附加費(每月或不足一個月)需繳交澳門幣 4,000元。
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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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規劃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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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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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