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在本局註冊之車輛的所有人,需將已註冊之車輛臨時出口至某一指定國家。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出口之車輛申請表(021/DV)
2. 車輛所有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3.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份(申請人為公司適用)
費用
澳門元12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審批所需時間
服務承諾
- 5個工作天內發出聲明書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每份聲明書只對一輛車輛出口作出聲明。
進度查詢方式
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