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車輛出口(臨時或永久)

臨時出口

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已在本局註冊之車輛的所有人,需將已註冊之車輛臨時出口至某一指定國家。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櫃檯辦理:(須先預約)

1. 出口之車輛申請表(021/DV)

2. 車輛所有人/法人代表的身份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張;出示身份證明文件正本確認( 澳門特別行政區居民身份證亦可透過一戶通以電子方式出示)

3. 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清晰影印本1份(申請人為公司適用)

可以代辦
可以代領

費用

澳門元120圓

註:根據現行《交通事務局費用及價金表》

審批所需時間

服務承諾

  • 5個工作天內發出聲明書
    【註:以收齊文件日起計】

備註/申請須知

每份聲明書只對一輛車輛出口作出聲明。

 

進度查詢方式

網上、親臨、電話、電郵、傳真等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 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 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www.dsat.gov.mo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交通事務局(馬交石)服務專區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 33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2.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3.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資訊: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 樓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註:中午照常辦公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是

預約方式:

須先預約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3 14:19

創業及營商 進出口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