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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試申請

MAR-66航空器維修工程師考試申請手續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考試申請必須於考試前最少 5個工作日完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相關申請表 PEL/APP/023(或在線上平台上直接填寫);
  2. 旅行證件(如護照)副本;

 

附註:詳情請參閱第AC/PEL/013號及第AC/AW/004號 (MAR-1 AP9) 航空通告。相關規章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或於線上平台申請。

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500元。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考試結果於考試完成後10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完成考試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15 1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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