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過導航

考試申請

空管人員執照考試申請手續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考試申請必須於考試前最少 5個工作日完成。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透過所屬機構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寫由民航局提供的有關申請表 (Application for Air Traffic Controller License Examination PEL/APP/018);(申請表可於民航局網頁下載)
  2. 身份證明文件或護照影印本;
  3. 在職證明;
  4. 培訓證明。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透過所屬機構向民航局遞交文件或資料: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500元。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考試結果於考試完成後 5個工作日內發出。(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完成考試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17-08-02 15:55

就業 人員資格認可

此頁面有問題嗎?

幫助我們改進GOV.MO

* 必填項

提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