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批准航空器改裝及修理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航空器登記所有人可向民航局申請改裝及修理核准證明書,改裝及修理設計的負責人須具備充份的相關專業知識,包括該航空器適航審定要求及航空器型別設計原則。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的改裝及修理負責人發出核准證明書。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列印本頁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1-10-12 12:14 PS-1-4-1977 創業及營商 產品、物品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