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服務對象與申請資格
建築商或個人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填妥的(I003C)申請表 (請雙面列印);
- 建築商之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 曾承建之工程清單;
- 財政局發出之本年度營業稅徵稅憑單影印本;
- 建築商擁有之各類設備及人員數目清單;
- 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I013C)及帳戶持有人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只適用於透過“公共服務管理平台”查閱服務審批進度的服務申請人)。
必須出示文件:
- 倘在土地工務局核對相似筆跡,須出示相關身份證明文件正本;
- 所有擬提交的證明文件的正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地址:
土地工務局
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接待櫃檯
辦理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9時至下午5時45分
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5時30分
星期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費用
實施工程:澳門元6,600元 (已包括10%印花稅)。
繳費說明:
- 可以現金、信用卡、借記卡、支票、本票或透過本局網頁(www.dsscu.gov.mo)於網上支付,批准後繳交;
- 按照第22/2008號行政法規第四條第一款第二項規定,使用支票作為支付工具時,有關簽發日期不得早於支付日期三日。再者,其金額等同或超過澳門元5萬元者,必須附同該銀行的付款保證(或必須以本票繳付);
- 可使用中國銀行/中國銀行信用卡機構或大西洋銀行發出的信用卡/借記卡,付款總金額必需相等/少於澳門元10萬元。每次以信用卡/借記卡繳費僅可使用一張信用卡繳付全數。於每年的最後七個工作日內不接受信用卡/借記卡繳款。
審批所需時間
一月及二月15個工作天內完成;其他月份10個工作天內完成 (自土地工務局收齊申請所需文件之翌日起計) 。
備註/申請須知
- 註冊有效期於每曆年的年底屆滿,註冊須每年續期,並於翌年一月份作出申請,否則註冊將被取消;
- 若已註冊建築商更改地址,應於八天內通知土地工務局;
- 若透過『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查詢服務申請進度,須填妥“使用『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收集個人資料聲明書” (I013C)及提供帳戶持有人的有效澳門居民身份證副本。
查詢進度及領取服務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 透過土地工務局收據上的查詢編號及收據編號,可以在土地工務局網頁查悉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 透過澳門政府服務手機應用程式或政府入口網站(申請者須事先開通『澳門公共服務一戶通』帳戶)查詢相關申請的進度狀況。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雙掛號方式郵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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