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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證登記

死亡登記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提供涉及死亡登記的服務,具體包括:

  1. 死亡登記
  2. 死亡登記的轉錄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死亡登記
    在澳門發生死亡事實且醫院已經發出死亡證明書時,醫院以電子方式將死亡證明書所載的資料通知民事登記局,登記局將依職權作出死亡登記,無需聲明人作出聲明。
  2. 死亡登記的轉錄
    在外地身故的澳門居民,或顯示轉錄具有正當利益但並非澳門居民的人士。申請人包括死者的親屬、其繼承人或其他利害關係人。

服務結果

  1. 死亡登記
    完成死亡登記後,被登記人的全名、身份證明文件的類別及編號、性別、年齡、出生地點、最後常居所、死亡或發現屍體的時間、日期及地點等資料會被記載於民事登記局的死亡紀錄內。
  2. 死亡登記的轉錄
    將在澳門以外發生的死亡事實轉錄於民事登記局的死亡紀錄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事登記局

通訊地址: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及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星期六、星期日及公眾假期,上午10時30分至中午12時30分

電話:(853) 2855 0110

傳真:(853) 2837 3097

電郵:crc@dsaj.gov.mo

網址:http://www.dsaj.gov.mo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4-07-01 0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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