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 填寫由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提供的申請表(可於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服務點索取或於法務局網頁下載),又或透過「一戶通」或「商社通」的「商業登記證明」服務提出申請;
- 申請人須指出相關的商業名稱/場所或企業名稱/商業登記編號。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辦理
-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1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地址: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 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地址:澳門氹仔哥英布拉街225號3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
網上取籌及預約
註:市民可按法律規定使用優先接待服務,詳見登記公證機關優先接待指引準則。
線上申請
登入「一戶通」或「商社通」—選擇「商業登記證明」服務—進入「申請商業登記證明」,可選擇申請「現行版」或「詳細版」證明,以及選擇是否包含章程。
註1:「商社通」適用於以自然人商業企業主、公司、社團、財團等名義提出的申請。
註2:電子證明的法律效力及有效期等同於相同內容的紙本證明,但收件機構是否接納電子證明取決於其收件標準,建議先向收件機構查詢。
網上查證服務
費用
手續費:每份證明澳門元50元;如發出超過20版存檔文件的紙本證明,則超出的版數每版加收澳門元2元手續費,上限至澳門元1,000元。
印花稅:紙本證明澳門元15元,每多一版加收澳門元5元;如屬電子證明,不論版數,印花稅均為澳門元15元。
註:發出證明的應繳費用,須於提出請求時以預付金方式支付,並於領取證明時作出所需的增減調整。
審批所需時間
線下申請:
收到申請後五小時內發出。(備註:僅適用於紙本證明)(服務承諾)
如同時申請商業登記證明及相應的章程或存檔文件,下一個工作天內發出。(備註:僅適用於紙本證明)(服務承諾)
線上申請:
收到申請後兩個工作天內發出。
備註/申請須知
- 商業登記證明是在法律上具有完全證明力的文件,可用於司法目的及公共行為。
- 商業登記證明本身沒有訂明有效期,其有效期須視乎收件的部門或機構的要求而定,但用於公證行為(例如簽契、認筆跡)的證明的有效期為3個月。
- 若商業登記證明上的資料與商業登記系統內的資料相符,可隨時向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申請確認證明(俗稱“續期”)以延長其有效期。
- 登記公證服務的現場輪候情況,可於法務局網頁“網上服務”區內的“登記公證服務現場輪候情況”系統,或透過智能手機掃描於取籌機上方或輪候票上的二維碼進行查詢。
查詢進度及領取結果
查詢申請進度
申請人可透過以下方式查詢:
- 致電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查詢〈電話:(853) 2837 4374〉;
- 電郵查詢〈crcbm@dsaj.gov.mo〉;
- 親臨查詢;
- 線上查詢(僅適用於線上申請):登入「一戶通」—進入「我的辦事」查看進度;
登入「商社通」—進入「辦事」查看進度。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線下申請:親臨領取(紙本);
線上申請:
- 親臨領取(紙本);
- 在「一戶通」的「我的證照」查閱及下載(電子版);
- 在「商社通」的「證照」查閱及下載(電子版)。
公證及登記
公證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