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計劃進入澳門港口的 48 小時前提交申請。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可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上傳下列文件向海事及水務局提出申請:
1.《船舶國籍證書》;
2.《遊艇適航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艇駕駛證》;
4.通過補充航行知識考核之《培訓證明》(適用於中山為出入境口岸的內地遊艇);
5.廣東省登記的遊艇在進港前已向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保險機構購買的在澳水域航行之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證明。
需預先辦理/申請文件:
1.《船舶國籍證書》;
2.《遊艇適航證書》;
3.《中華人民共和國遊艇駕駛證》;
4.通過補充航行知識考核之《培訓證明》(適用於中山為出入境口岸的內地遊艇);
5.廣東省登記的遊艇在進港前已向獲許可在澳門經營之保險機構購買的在澳水域航行之遊艇民事責任強制保險的證明。
審批所需時間
在文件齊全的情況下,遞交紙本或電子申請起計 48 小時內批核。(服務承諾)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下載《遊艇進港批准回執》給予已獲批核進港的遊艇駕駛員。
遊艇駕駛員須將下列文件攜帶於船上,以供需要時檢查:
1.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中的各項文件;
2. 經遊艇駕駛員閱讀並簽署的《”粵澳遊艇自由行”(廣東自貿試驗區 – 澳門)須知》或《”粵澳遊艇自由行”(中山 – 澳門)須知》(適用於中山為出入境口岸的內地遊艇) 影印本;
3. 中國海事管理機構發出的《國際航行船舶出口岸許可證》正本;
4.《遊艇進港批准回執》。
相關規範或要求
《”粵澳遊艇自由行”(廣東自貿試驗區 – 澳門)須知》。
《”粵澳遊艇自由行” (中山 – 澳門)須知》。
進度查詢方式
請致電(853)8988 2571 查詢。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申請人可透過外地遊艇進出港申請系統中的「粵澳遊艇自由行」部分,下載《遊艇進港批准回執》。
領取服務結果時需出示或遞交的文件:不適用於此項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