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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員資格認可

藥劑專業人員有限度執照

服務簡介

服務內容

於澳門特別行政區以外地方執業的澳門居民或非本澳居民,可經其擬提供服務的單位或機構[注1],代表提出藥劑師、中藥師或藥房技術助理的有限度執照申請。

注1:申請實體的類別包括:衛生局、衛生局註冊的私人衛生單位、教育機構、由行政長官以公佈于《公報》的批示訂定的社會服務機構或其他機構。

 

服務結果

藥物監督管理局向具備法定要件的申請人發出有限度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藥物監督管理局-准照及稽查廳-准照處

通訊地址:澳門士多鳥拜斯大馬路51號華仁中心3樓

電話:(853) 8598 3522

傳真:(853) 2883 1923

電郵:dli@isaf.gov.mo


資料提供:藥物監督管理局(ISAF)

最後更新時間:2026-05-19 15: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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