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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診療活動場所臨時准照

更改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

如何辦理

辧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專用表格;
2. 除以上專用表格外,還須遞交以下文件:
    2.1 如申請人屬公司:
          2.1.1 有效商業登記證明書影印本;
          2.1.2 其新的經理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2.1.3 其新的經理或行政管理機關成員的刑事紀錄證明書。
    2.2 如申請人屬社團或財團:
          2.2.1 由身份證明局發出的在該局登記的證明書 ;
          2.2.2 由身份證明局發出領導架構證明書;
          2.2.3 其新的機關主要據位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影印本;
          2.2.4 其新的機關主要據位人的刑事紀錄證明書。

必須出示文件:
不適用

可以代辦

辦理時限

自更改經理、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或機關主要據位人等有關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市政署


審批所需時間

審批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1. 市政署發出的業務指引;
2. 第18/2024號社會文化司司長批示-核准獸醫處方藥物及只供動物診療活動場所用的藥物清單。


進度查詢方式

查詢動物診療活動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准照申請進度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不適用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半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預約取籌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


資料提供:市政署(IAM)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6 21:08

創業及營商 牌照/准照(場所及活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