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辦理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必須遞交文件:
1. 專用表格;
2. 市政署認為屬必要的其他證明文件。
必須出示文件:
申請人/合法代表具簽名式樣之身份證明文件正本或認證繕本。
辦理時限
自更改場所名稱等有關事實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通知市政署
費用
申請費用:
澳門元300元
收費及價金表:
第43/2024號行政長官批示《核准與獸醫專業資格認可登記及註冊、動物診療活動場所及動物商業業務場所有關的收費表》
審批所需時間
申請人在指定時間內交齊各項符合標準的文件,審批時間為10個工作日
備註/申請須知
申請人可親往申請或授權代辦人申請
相關規範或要求
市政署發出的業務指引
進度查詢方式
完成服務的結果物/金額
市政署向有關場所發出動物商業業務場所(繁殖、售賣、寄養)臨時准照
領取服務結果的方式
親臨領取:
申請人需出示收據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
委託代領:
如申請人欲委託他人代領,代領人需出示收據正本及身份證明文件正本以供核對,並須提交授權書,附同授權人及被授權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線下
1.綜合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2.北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慕拉士大馬路 222 號地下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3.中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澳門三盞燈 5 及 7 號三盞燈綜合大樓 3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6 時 (中午照常辦公,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4.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詳細信息:
地址: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5.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 – 石排灣分站
詳細信息:
地址:路環蝴蝶谷大馬路石排灣社區綜合大樓 6 樓
辦公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 9 時至下午 1 時,下午 2 時半至 5 時 (週六、日及公眾假期休息)
是否支持預約:是
是否需要預約後處理:否
預約方式:
是否有其他途徑: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