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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

刊登


手續簡介

申請人透過指定線上專用系統(電子提交公報稿件系統)或服務地點提交申請及擬刊登的文稿。公報出版處依據相關法律及刊載規範,嚴格審核文稿內容並校訂行文格式。
文稿經審核確認無誤後,按排刊次序上載至法務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網站供公眾查閱。

申請流程

1. 備妥文稿
備妥合法、完整、規範之中/葡文刊登文稿;

2. 遞交申請
透過線上專用系統(電子提交公報稿件系統)或指定服務地點,遞交申請及相關文稿。

3. 審核補正
公報出版處會對文稿進行審核,倘內容或資料未符合規定,將通知申請人作出補正。

4. 刊載發佈
審核通過後會安排刊期,並透過法務局的《澳門特別行政區公報》網站對外公佈。

查詢途徑

• 執行部門:法務局公報出版處 / 行政及財政處
• 服務地點:澳門水坑尾街162號公共行政大樓十九樓(刊登《公報》服務)
• 聯絡電話:(853) 2857 9464
• 電郵:debo@dsaj.gov.mo
• 官方網址:https://www.bo.dsaj.gov.mo


資料提供:法務局(DSAJ)

最後更新時間:2026-06-09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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