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簡介
服務描述:凡進口有關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三內之貨物(例如:肉類、水產、奶及奶製品、新鮮蔬菜和水果、禽蛋等),必須向權限當局申報,並向本處預約對貨物進行檢驗檢疫。
服務對象:凡進口須接受強制衛生檢疫的食品之人士 (第209/2021號行政長官批示附件三內的貨物) 均須申請進行進口檢疫 。
申請資格:在澳門特別行政區證明其已履行稅務義務,尤其是營業稅及消費稅等義務的自然人或法人。倘進口冰鮮肉類、急凍肉類及肉類製品,須持有本署發出之進口肉類場所登記。
服務結果:接受或拒絕有關進口准照/報單之預約檢疫申請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名稱:食品檢驗檢疫處
地址:1. 綜合服務中心:澳門南灣大馬路762-804號中華廣場2樓 。
2. 北區市民服務中心:澳門黑沙環新街52號政府綜合服務大樓 。
3. 離島區市民服務中心:氹仔哥英布拉街 225 號 3樓離島政府綜合服務中心。
辦公時間:星期一至五上午9時至下午6時(中午照常辦公) 。
電話/傳真:電話:(853) 2852 6943
食安專線﹕(853) 2833 8181
電郵及網站:
電郵:foodsafety@iam.gov.mo
網站:
食品安全資訊網:http://www.foodsafety.gov.mo
•食品安全資訊網-業界資訊-行政手續:https://www.foodsafety.gov.mo/c/proceduremenu/list
•食品安全資訊-檢驗檢疫:https://www.foodsafety.gov.mo/c/quarantine/detail/7570c4ae-729c-42fa-9c79-f5a97f878e78
•市政署-食品及水質:https://www.iam.gov.mo/c/apms-food/adminDefault
•收費及價金表:www.iam.gov.mo/c/pricetable/list
政府網站:https://www.gov.mo/
•政府網站-進出口監管:https://www.gov.mo/zh-hant/services/ps-1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