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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出口監管

車輛出口(臨時或永久)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臨時出口:已在本局註冊之車輛的所有人,需將已註冊之車輛臨時出口至某一指定國家。

永久出口:已在本局註冊之車輛的所有人,需將已註冊之車輛永久出口至某一指定國家。

車輛再進口:對已臨時出口之車輛,申請重新再進口之人士。



査詢途徑

通訊地址:澳門馬交石炮台馬路33號

電話:(853)8866 6363(交通事務專線)

傳真:(853)2875 0626

電郵:info@dsat.gov.mo

網址:http://www.dsat.gov.mo


執行部門及單位

交通事務局


資料提供:交通事務局(DSAT)

最後更新時間:2026-10-13 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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