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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安全

飛行運行員執照

服務簡介

審批飛行運行員執照申請。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受聘於本地航空公司及符合以下條件的人士:

  1. 必須年滿21歲或以上;
  2. 通過有關培訓及具備所需資格;
  3. 通過在民航局進行的飛行運行員執照知識考試。

服務結果

向符合申請資格人士發出飛行運行員執照。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民航局

通訊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 336 – 342號誠豐商業中心 18樓

電話:(853) 2851 1213

傳真:(853) 2833 8089

電郵:aacm@aacm.gov.mo

網址:https://www.aacm.gov.mo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3 17: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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