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飛行運行員執照

續期申請


如何辦理

辦理時限

沒有相關規定

辦理手續及所需文件

申請人須親身前往民航局或透過所屬機構向民航局遞交以下文件或資料:

  1. 填妥有關申請表(Application for Revalidation of Flight Operations Officer License PEL/APP/006);
  2. 在職證明;
  3. 工作經驗證明;
  4. 完成已獲民航局審批的培訓課程的證書;
  5. 民航局要求的其他補充資料。

 

附註:詳情請參閱航空資料通報B類編號11/26


服務辦理地點及時間

親臨民航局或於線上平台申請:

民航局地址:澳門宋玉生廣場336-342號誠豐商業中心18樓
辦公時間:
週一至週四,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45分
週五,上午 9時至 1時,下午 2時 30分至 5時 30分


費用

澳門幣 165元(已包括澳門幣 15元印花稅)。

附註:費用應於提出有關申請時繳付。


審批所需時間

5個工作日內完成續期申請。(服務承諾)

附註:承諾時間以申請人交齊所需文件翌日起計。


資料提供:民航局(AAC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7-03 1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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