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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展財務鼓勵計劃》

服務簡介

本計劃旨在資助在澳門特別行政區(下稱:“澳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主及非牟利社團參與屬經貿範疇的展覽,透過展覽平台加强對外交流合作、宣傳推廣及拓展業務。

服務對象及申請資格

1.      以參展商身份參與本計劃所指展覽的下列非屬澳門庫房債務人的自然人或法人可提出資助申請:

1.1.       在澳門依法設立的商業企業主:

1.1.1.     為稅務效力並在澳門財政局登記至少滿一年;

1.1.2.     由澳門居民持股百分之五十或以上;

1.1.3.     不具備第1.1.1點或第1.1.2點申請資格之單位,但具“澳門製造”、“澳門品牌”或代理葡語國家產品證明之企業可獲酌情考慮有關申請資格;

1.1.4.     必須在澳門有實際業務運作。

1.2.       在澳門依法設立的社團,且成立宗旨為有助推動澳門經濟適度多元或優化澳門經濟社會發展環境之組織。

2.      每一商業企業或社團及其關聯實體每一年度最多可提出合共六次申請,當中包括最多可提出製作印刷品費用及製作宣傳片費用各一次申請。

服務結果

本計劃批給的資助金額並非為活動開支的總數,每次申請可獲批給的資助不超過可獲資助開支項目總費用金額的百分之六十,且資助總金額上限為:

1.        展銷會/線上展覽:每次申請的資助上限總金額為6,000澳門元;

2.        專業展覽會:每次申請的資助上限總金額為60,000澳門元;當中,製作宣傳片費用的資助上限金額為25,000澳門元。


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招商投資促進局 會展產業拓展處

通訊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樓

電話:(853) 2871 0300

傳真:(853) 2872 6777

電郵:fipe@ipim.gov.mo

網址:https://www.ipim.gov.mo


資料提供:招商投資促進局(IPIM)

最後更新時間:2026-08-12 2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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