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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
600名家长、教师和社工观赏«真相»探讨青少年吸毒问题
为了加深社会大众对毒品祸害的认知,社会工作局举办「禁毒影片«真相»播放专场」,吸引近600名观众入场,共同探讨当今青少年滥药和吸毒等问题。
由社会工作局制作、澳门青年挑战协助筹划拍摄的禁毒影片«真相»,继本年国际禁毒日首播后,本月19日晚上8时於何黎婉华庇道演艺剧院,向公众进行专场播映,对象主要为家长、社工、教师及社会服务机构人员,约有600人入场观赏。
«真相»是取材自多个青少年吸毒的真实个案,剧情讲述四个来自不同背景的年青人,因为个人、学业、家庭以至错综复杂的社会成因,在好奇和朋辈的诱导下接触了毒品。社会工作局期望藉着禁毒影片,唤起社会大众关注青少年滥药和吸毒的问题,会上另设有互动环节,让在场观众分享感受,以及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家庭、学校以至整体社会应如何推动禁毒工作,使本澳的年青人远离毒品。大会请来立法会议员陈美仪、澳门理工学院社工课程讲师何颖贤及资深戒毒工作者顾振光担任评判,在众多的发言者中,选出3人夺得最具参考价值奖项、并获赠购物礼券。
因应当今毒品问题有国际化、跨区化、年轻化及隐蔽化等趋势,社会工作局制作禁毒影片的目的,为家长、教师、校长、社工以及相关人士提供参考资料,藉此丰富本澳的禁毒教材。未来,局方将与各社会服务机构、青年社团合作,透过播放该影片,向社会各阶层人士讲解毒品的祸害,激发大众携手参与抗毒工作,共建无毒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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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呼吁勿服用一款掺杂西药成份的产品
卫生局收到香港卫生署的通报,产品「康寿堂2008瘦身宝贝」被掺杂有西药成份「西布曲明」(sibutramine) 及「酚酞」(phenolphthalein),基於此,该署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及服食上述产品。根据纪录,卫生局并没有批准过上述产品进口及投放本澳市场。 「西布曲明」具有压抑食欲的效用,鉴於此西药成份会增加服用者患心血管疾病的机会,卫生局已禁止使用含西布曲明的药物;「酚酞」则具有缓泻作用,若连续长期服用可能会引起发疹、过敏反应、肠炎、皮炎及出血倾向,亦可能致癌。 为保障公众健康,卫生局除密切留意有关产品在本澳流通的情况外,亦呼吁市民不要购买并停止服食上述产品。倘若市民已购买上述产品,应立即停止服用并送往卫生局药物事务厅处理(地址: 士多鸟拜斯大马路51号华仁中心二楼)。如有任何疑问,可致电6683 3329或於办公时间致电8598 3523向卫生局药物事务厅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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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澳两地政府合办 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下周一举行
政府发言人办公室讯:由广东省人民政府、澳门特区政府联合主办的《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暨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将於八月二十二日上午假澳门旅游塔会展娱乐中心举行,广东省人民政府省长黄华华、澳门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崔世安将出席致辞。宣讲会邀请了超过五百名本澳社会各界人士参加。 粤澳两地政府今年三月六日在北京签署了《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明确规划两地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以及实施先行先试的创新措施。为落实协议中 "合作开发横琴" 的内容,粤澳两地政府共同研究提出一系列横琴政策创新,并向中央政府寻求支持。不久前,国务院正式作出了"关於横琴开发有关政策的批覆",赋予横琴比经济特区更加特殊的多项优惠政策。 是次《粤澳合作框架协议》暨横琴政策创新宣讲会,粤澳两地政府多个主管部门的官员共同出席,将深入讲解框架协议的落实进展及国务院对横琴政策创新的有关批覆。粤澳两地有关领导还会就粤澳合作、横琴发展及投资环境作推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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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区社谘会就优化新马路公交专道措施提改善建议
中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成立"公交优先政策研究[新马路节假日公交专道]专题小组",就新马路节假日公交专道措施的适宜性、实际推行情况及对游客、居民出行和商贩营商的影响等,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了多项改善建议方案。专题小组报告将送交相关政府部门研究,为政府职能部门制定及完善相关措施作为参考依据。 "新马路节假日公交专道"措施於2010年5月起试行,藉此鼓励居民及游客多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前往新马路,以舒缓交通挤塞情况。由於社会各界对"新马路节假日公交专道"措施有不同意见,为此,中区社区服务谘询委员会成立专题小组,收集区内社团及商贩意见,集思广益,为优化公交专道措施提出建议。 专题小组由中区社谘会副召集人余健楚带领,先后拜访交通事务局、文化局及旅游局,与新马路区各坊会、商户代表、市贩互助会各行友举行座谈会,并於节假日实地了解公交专道措施实行时的交通及出行状况。专题小组经整合分析有关资料及意见后,提出两大范畴建议:改善交通及文化旅游配套。在交通范畴方面,专题小组建议更改公交专道的实施时段为上班日的繁忙时段,推动更多人士使用公交服务;为理顺新马路周边地区的交通状况,建议调整新马路一带的巴士路线及站点安排;取消新马路的士上落客区,并於周边街巷设置的士站,一方面可减少新马路因的士站上落客而造成的交通挤塞,另一方面可把人流引入旧区,亦可方便居民乘车;调整栢宁停车埸的出入口位置、收费及适量增加电单车泊位,更希望能在营地街市一带增置电单车咪表泊位,以及调整上落客货区及车位安排,既方便居民购物,亦有利商贩经营。 至於在文化、旅游范畴方面,专题小组认为,相关部门可透过对旧区的历史文化元素重新包装和宣传,加强推广旧区历史名胜和注入文化创意,藉着文化旅游元素带动,活化旧区并创造更佳营商环境。 专题小组认为,实施"公交专道"的大方向是正确的,希望透过相关优化及配套工作,回应区内商贩及居民的诉求,让公交专道措施发挥更大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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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向民众建澳联盟介绍《经济房屋法》
房屋局向民众建澳联盟介绍《经济房屋法》法案之内容,而与会者分别关注经屋家团成员、四厘补贴曾受惠之家团成员可否申请除名再申请经屋,并关注经屋申请人有海外物业如何处理等问题。 房屋局局长谭光民、公共房屋事务厅厅长郑锡林及法律事务处处长任利凌於8月18日下午在民众建澳联盟综合活动服务中心向其会员介绍法案内容,并解答与会者提问。 会上,有与会者关注到经屋家团成员、四厘补贴曾受惠之家团成员可否申请除名,脱离家团之后申请经屋。房屋局表示,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但有合理理由可透过例外情况作除名申请,而房屋局在审核其除名申请时,主要考虑到该名成员是否已结婚,必须递交结婚登记证明,及原经屋单位之人数及间隔,举例如该家团3人已居住三房一厅单位,即使儿子结婚,相信仍有足够的生活空间,故不允许其除名;但假如5人居住在三房一厅单位,考虑到有子女结婚,空间或较为挤迫,这会因应实际情况考虑其除名申请。 亦有与会者查询经屋申请人有海外物业如何处理,房屋局表示,海外物业视为其申请家团资产,申请人必须申报,否则视为虚假声明,除了负上刑事责任,最严重的处罚是取消经屋买卖合同。 此外,社会关注经屋轮候家团有变动会否影响其原有申请,房屋局呼吁,倘有经屋轮候家团成员出现变动,如家团代表已婚,或新增小朋友等家团成员,均需及早通知房屋局,届时按照最新之家团情况重新计分,倘分数高於现时,排序维持不变;倘分数低於现时,排序便会向后;而社屋家团可申请经屋,但当取得经屋时,必须退回社屋单位。 房屋局亦呼吁现时之轮候家团如有地址改变,须即时以书面通知房屋局,以免日后通知拣楼时收不到房屋局发出的公函。 因应社会言论指经屋售价参考市场,房屋局重申,法案规定经屋售价主要考虑因素是经屋申请家团之购买力,而非市场价格;同时,还会考虑楼宇座落地点、建成年份,单位在楼宇总体结构内的朝向、位置、面积及类型。而具体每个经屋项目单位售价将由补充法规订定及颁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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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经已发行
澳门廉政公署出版的半年刊《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经已发行,市民可透过廉署网页(www.ccac.org.mo)浏览有关内容,或於指定地点免费索取。 廉政专员冯文庄为半年刊撰写引言,他表示,廉政建设并非一个或两个部门之事,乃社会众人之责。权力中心间的互相制衡与监督、社会的参与、制度的健全及与时俱进,皆为现代廉政体系的关键所在。冯文庄指出,堵塞违法或过当裁量是现代行政体系建设中的一个课题,推行有效的电子政府可大大减低腐败现象。他举例称,新加坡的入境、工作签证及申领牌照等行政许可申请及续期全电子化,申请人与行政官员间基本上是零接触,与此同时将裁量权的行使受制於严格的监管。冯文庄认为,这一切都是行政体系现代化的必然趋势,亦是避免腐败现象的高效及前卫方法,值得借鉴及参考。 冯文庄强调,一个社会的持续发展动力,建基於它的体系与制度的适时性及创新性,紧贴时代的步伐及民众的诉求与愿望,并兼顾应有的前瞻性、布局性及针对性,同时建立廉政的长效机制,方为持续发展的基石。 本期《澳门廉政快报》有专文介绍「红色通缉令」的由来、使用以及法律依据,以加深公众对这方面的认识。文中指出,「红色通缉令」乃国际文书的一种,按国际法规则及由国际刑警组织发出。国际刑警组织透过国际通报机制请求各成员国警察机关协助缉捕、查明罪犯或发现犯罪线索。国际通报以右上角印有的七种颜色的方块为标志,以表示请求内容的差别和轻重缓急,其中红色通报用於逮捕并引渡罪犯,相当於「逮捕证」,故也称为「红色通缉令」。国际刑警本身无权决定是否发出拘捕令,而是协助执行由有权限当局发出的拘捕或拘留令。在澳门,有权发出拘留令的机关只有检察院及法院法官,而国际通缉令的发出及执行也是由澳门的司法机关负责。 半年刊中的其他内容还包括:《2010澳门廉政公署工作报告》撮要、立法会一般性通过修改廉政公署组织法,以及今年上半年廉署向公、私营部门人员宣扬廉洁诚信的工作情况等。 《澳门廉政快报》第3期中、葡文版已於以下地点供市民免费索阅,包括:廉署总部、黑沙环社区办事处和氹仔社区办事处、澳门文化广场、星光书店、葡文书局、政府资讯中心、何东图书馆、中华总商会阅书报室(八角亭)、教区青年牧民中心图书馆、街总佑汉社区中心图书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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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局与扶康会合作制作环保卡套 持续强化合作 扩大环保扶弱成效
环境保护局与澳门扶康会合作,利用回收物料制作具实用价值的纪念品。首批产品是利用回收所得的旧横额、背景板等尼龙物料,制作成式样独特的环保卡套。学员制作的卡套不但能宣扬循环再用、源头减废的讯息,透过合作,也是对弱势社群自力更生的鼓励和肯定。环境保护局期望,日后能进一步深化合作内容,并推广至其他部门,共同推动环保工作。 随着本澳的会议、展览业稳步发展,以及社区发展需要,私人机构、公共部门和社会团体每年均举办为数不少的会议展览和社区活动,蓬勃的活动同时为环境带来一定数量的废弃物。为此,环境保护局致力开拓途径,一方面回收废弃资源,同时研究循环再用的处理方法,让资源得以再生利用。 为了进一步实践源头减废的理念,环境保护局现正与澳门扶康会宝翠中心合作,利用回收所得的旧横额、背景板等尼龙物料,制作成具实用价值的环保卡套。经由宝翠中心的智障学员亲手制作的卡套,不但手工精致,且能将循环再用的环保理念付诸实践,每一件制成品都蕴含着宣扬环保的内涵。 日前,环境保护局黄蔓荭副局长、环境宣传教育合作厅厅长杨健思、环境宣传教育处处长阮燕莲等拜访澳门扶康会宝翠中心,了解中心学员制作环保卡套的情况。环境保护局认为,是次合作的目的,除了是实践循环再用,宣扬源头减废的环保原则,更希望创造就业和培训机会,以实际行动支持智障学员学习一技之长,利用自身技能自力更生。 未来,环境保护局将进一步强化与本澳不同团体的合作,持续深化合作内容,拓展政策目标,研究更多废物再利用的方式,实现源头减废、资源再用的目标。另一方面,环境保护局将向其他公共部门和机构推广合作成果,藉以推动公、私营机构落实环保、扶助弱势群体的工作和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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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6期《澳门消费》出版 刊登白方包价格与重量抽查资料
消费者委员会在近期抽查袋装白方包价格及重量,检测发现同一样本的重量差由7%至40%不等。消委会建议面包供应商须在面包包装上标示出食品重量,让消费者凭有关资料判断购入的食品是否物有所值。 面包为消费者主要食粮之一,与民生息息相关,消委会早前在20间面包店进行袋装白方包价格及重量的抽查,以五包袋装白方包为一个样本单位,根据内地秤量技术及程序检测同一样本的重量差,20个样本全部都有重量差距,约由7%至40%不等,消委会指出,严格而言,包袋装白方包也属於预先包装食品,建议面包供应商须在面包包装上标示出食品重量。消委会指出,包装上的重量资料,是消费者判断购入有关食品是否物有所值的重要资料,一旦有疑问,亦可凭包装资料作出查询,而面包店实行在包装上标示面包重量的工序,也可提高面包店对食品品质,包括重量标准化的意识,保障消费者权益。除了重量外,消委会也提醒面包店须在有关包装上标示面包的成份、倘有之基本保存期、供应商资料及批号等。 至於价格方面,这次的调查发现,每100克面包的价格由1.66元至3.27元,消委会将在下半年跟进白方包的价格变动情况。这次的袋装白方包价格及重量调查报告已详细刊载於最新一期的第216期《澳门消费》。 消委会2011年上半年接案情况,3438宗个案中有七成为查询个案,投诉个案约占两成五,其馀属建议性质的个案,涉及游客的各类个案含整体个案数字的一成二,以上个案的详细分析,以及消委会如何因应消费者对该会的服务需求制订对应措施,可参阅第216期《澳门消费》。 最新一期的《澳门消费》报导了国际消联呼吁全球推动绿色消费的专文,个案热点分析,市民现可於鹅眉街6-6号A怡景台花园大厦地下,或佑汉第一街18号地下的消委会办事处、水坑尾方圆广场政府资讯中心、澳门文化广场、文化局属下各图书馆及八角亭图书馆等地点免费索取第216期《澳门消费》,消费者亦可以利用该会网页浏览有关的内容,消费者如有任何查询,可致电该会热线8988-9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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氹仔TN27地段周边道路及排放网络建造工程开标
为完善氹仔TN27周边地段基础配套设施问题,氹仔TN27地段周边道路及排放网络建造工程於今日(19日)进行公开开标,工程不设底价,共有8间公司递交标书文件。经开标程序后,8间公司的标书获接纳。工程造价由澳门币29,981,347.00至41,526,893.00,工期由265天到270天。 氹仔TN27地段现时正在兴建经济房屋,为配合及满足该经济房屋日后运作及使用,有必要建造及完善该地段周边的公共道路、公共雨水及污水排放系统、绿化等基础设施。是次开标工程总施工面积约9,000多平方米,其中包括新建行车路面约5,400平方米,行人道及上落客货停泊区约3,300平方米及因工程对旧有道路重铺约1,000平方米。 此外,将同时铺设新雨水及污水排放网络;建造新雨水及污水泵房以及绿化等基础设施。并与现有主排放网络连接。本工程预计可创造约40个就业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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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经济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
为落实二○一一年特区政府施政报告中提出促进经济多元化、重点培育适合澳门发展之服务业的方向,作为澳门经济的新兴重点产业,会展业的发展已踏入全面推进的阶段;因此,政府将加大对会展业的推动力度,在经济局组织架构内设立会展业及产业发展厅,负责研究及制订适合本澳会展产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推出有利会展业持续发展的鼓励措施,进一步推进会展业专业化和国际化。 行政会日前完成讨论《修改经济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特区政府透过第27/2011号行政法规公布修改第15/2003号行政法规规范的《经济局的组织及运作》,主要修改包括:扩大经济局的职责范围,推动会展业发展纳入经济局的职责范围,从法规上明确列出经济局为推动会展业发展的专责部门。将经济局下属的产业发展厅更名为会展业及产业发展厅,会展业及产业发展厅负责推动会展业发展的工作,包括:参与研究和制订会展业之政策、策略及措施;研究及建议制订推动会展业发展的措施,并执行有关措施;协调相关公共部门及实体推动会展业措施的实施;收集、分析会展业数据,并协调会展业资讯整合;对有利於会展业发展的内部投资给予鼓励以及促进本地区与外地会展业的交流与合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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