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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局依法收回違規租戶的社屋單位

現時社會房屋租金是以家團收入扣除維生開支後再除以家團人數分級別按百份比計算。當有租戶遇有經濟困難,會因應情況作出調整。同時社會房屋法令第69/88/M號第26條之規定,社會房屋之承租人有義務在指定之地點及日期繳付租金,否則,按同一法令第36條規定,房屋局有權解除租賃合同。然而,卻仍有租戶於入住社會房屋後,沒有履行繳付租金之義務,經房屋局人員跟進,說明法令規定及勸喻交租後,大部份租戶會即時補繳租金並繼續租住,但日前有一名租戶以無業為由長期欠租,對於該名違法租戶,房屋局遂按上述法令規定開展解除租賃合同程序,並於2008年9月3日收回社會房屋單位。 有關單位之承租人為一名中年女士,與2名已成年之兒子一家三口居於廣華新邨之社會房屋單位,承租人自2007年11月起至今一直沒有交租,房屋局人員持續作出跟進了解,期間曾多次邀約面談及家訪,相約其與兩名兒子前來房屋局,希望能商談解決辦法,初時承租人獨自前來面談,並解釋因生病及失業而無錢交租,但並未能提供任何疾病證明,房屋局人員多次作家訪了解情況,承租人在家,房屋局人員已告知他們有關社會房屋法例,並經多次勸籲後,此家團仍沒有繳交欠租。之後,承租人更缺席面談,並且仍不繳交有關欠租,其兩名兒子亦從未出席房屋局之面談,由於承租人採取不合作的態度,亦無心解決問題,房屋局惟有根據第69/88/M號法令之規定於本年6月開展法律程序撤銷其租賃合同,期間房屋局亦給予其解釋之機會,可惜承租人並不予理會,亦沒有提交任何可供重新考慮之證明文件,房屋局惟有依法作出處理,並於2008年9月3日收回社會房屋單位。


2008年1-7月中國與葡語國家進出口總額同比增長88.7%

根據中國海關總署統計, 2008年1-7月,中國與葡語國家進出口商品總值達到439.32億美元,比2007年同期的232.79億美元淨增206.53億美元,同比增長達88.7%;其中,中國自葡語國家進口305.35億美元,同比增長91.1%;對葡語國家出口133.97億美元,同比增長83.5%。


澳門-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臺作用研討會及參加“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

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將於本年九月六日上午十時在澳門世貿中心5層蓮花廳舉辦“澳門-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平臺作用研討會”。七個葡語國家將派代表團參加上述研討會,巴西發展、工業與外貿部副部長埃德森‧盧帕蒂尼,佛得角經濟事務國務秘書溫貝托‧桑托斯‧德布里托,幾內亞比紹貿易、工業、能源與手工業部部長路易斯·德奧利維拉·桑卡,莫桑比克工業貿易部工業與貿易總監察員若澤‧羅多爾福,葡萄牙貿易、服務和消費者保護國務秘書費爾南多.塞拉斯哥羅及東帝汶經濟發展部部長若奧.門德斯‧貢薩爾維斯等葡語國家部長和澳門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先生屆時將蒞臨出席並致辭。 其後於九月七日至九日,澳門特區行政長官何厚鏵、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將與葡語國家官方代表團包括部級官員及大使等,在中國-葡語國家經貿合作論壇(澳門)常設秘書處副秘書長陸潔嬋、副秘書長曼努埃爾‧阿曼德‧達羅薩、論壇常設秘書處輔助辦公室主任姍桃絲、行政辦公室主任龐建、聯絡辦公室主任伊斯梅爾達·帕特里西奧及常設秘書處其他葡語國家派駐代表等陪同下,前往廈門參加“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屆時將參加“第十二屆中國國際投資貿易洽談會”開幕式、葡語國家館日活動剪綵儀式,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圖片展,國際投資論壇和中國—葡語國家雙向投資對話會,以及參觀考察展館等主要活動。根據日程,論壇常設秘書處亦將於九月九日與中葡論壇各與會國投資促進機構召開“投資工作小組”特別會議。


仁伯爵綜合醫院爲員工舉辦“如何面對投訴工作坊”培訓課程

仁伯爵綜合醫院最近舉辦“如何面對投訴工作坊”培訓課程。目的是透過了解及分析產生投訴之原因,從而建立處理投訴之流程。使員工更掌握處理投訴之方法及技巧。課程內容包括:明白醫療工作之特質,瞭解患者需要,醫患關係的處理等。參與部門除了仁伯爵綜合醫院求診者處、入院科、檔案暨統計科、影像科、公共關係室的工作人員外,還邀請了各衛生中心的前線文職人員及醫護人員,開設了三班共有74人參加。培訓導師是來自香港東區拿打素尤德醫院的張迪霖護士長。 課程強調為何需要重視病人的投訴,了解病人投訴的內容及原因,要求醫務人員掌握處理投訴的步驟及如何滿足病人之合理要求,避免病人由對事件不滿轉移至投訴員工的服務態度。 無論是文職還是醫護人員,如今均需面向市民及提高醫療服務的質素。課程導師是經驗豐富的香港醫院護士長,使有關論點及課題更具互動性,學員們對課程導師所分析的個案更容易產生共鳴感,令課程更具意義。通過舉辦上述課程,使學員認識到工作上的投訴會隨時發生,故掌握處理投訴的流程非常重要。由於參與者不僅為前線的文職人員,亦包括醫護範疇的員工;因此在互相交流處理手法及心得時可互相參考,加深理解彼此工作所面對的困難,減少因不理解對方工作的困難而產生誤解。 為不斷提升服務質素及加強員工之溝通及處變技巧,衛生局已計劃將於年底舉辦醫患溝通技巧的培訓,課程為由行政暨公職局提供協助並安排資深導師主講。目的是使員工更深入明白醫療工作之特質、患者之所需及如何建立良好的醫患關係。


趣味法律四格漫畫巡迴展

為加強青年對法律的興趣和認識,法務局及教育暨青年局繼續合辦“普法歡騰同樂日”青少年法律推廣活動,並已舉辦了一系列活動,包括“趣味法律問與答”徵集比賽、攤位遊戲設計比賽以及青年普法生活營。 今年“普法歡騰同樂日”的主題為“趣味法律”,主辦單位早前特別舉辦“趣味法律問與答”徵集比賽,由青少年發掘生活中的趣味法律問題,並自行尋求正確答案。參賽者眾多,作品普遍反映青少年所關心的法律問題。
為讓更多青少年了解有關趣味法律,法務局及教育暨青年局遂將“趣味法律問與答”徵集比賽中的十九幅得獎作品改編成四格漫畫,並將於九月至十二月期間在多間中學以及外港青年中心、黑沙環青年中心、青年試館和駿菁活動中心舉行巡迴展覽。 參與是次四格漫畫巡迴展覽的學校共有二十間,包括海暉學校、中葡職業技術學校、濠江中學附屬小學、新華學校小學部、勞工子弟學校小學部、澳門坊眾學校小學部、巴波沙中葡小學、何東中葡小學、北區中葡小學、澳門大學附屬應用學校、聖公會澳門蔡高中學、鏡平學校中學部、澳門三育中學、瑪大肋納嘉諾撤學校、菜農子弟學校、庇道學校、廣大中學、聖善學校、高美士中葡中學以及鮑思高粵華小學。 此外,市民亦可於法務局網站(www.dsaj.gov.mo)及教育暨青年局(www.dsej.gov.mo)網站瀏覽有關漫畫。 是次四格漫畫巡迴展同時加入“有獎問答遊戲”,以配合將於十月十九日假紀念孫中山市政公園舉行“普法歡騰同樂日”,抽獎券派發地點為外港青年中心、黑沙環青年中心、青年試館及駿菁活動中心,歡迎居民索取,答中抽獎券上的問題,即可參加“普法歡騰同樂日”活動上的大抽獎。所有答案均可從“趣味法律”四格漫畫中找到。 如對是次活動有任何疑問,可致電法務局8987 2319梁小姐或教育暨青年局2845 0825戴小姐查詢。


衛生局跟進香港人在本澳酒店進餐後出現不適的事件

衛生局疾病預防和控制中心今日(9月2日)傍晚接到香港衛生署衛生防護中心的通知,有香港人士在澳門金沙酒店進餐後不適。有關個案的詳細情況仍待香港方面瞭解中。 衛生局已即時派人到有關酒店餐廳進行衛生檢查及抽取食物樣本,並指導餐廳工作人員改善工作流程。衛生局將與香港方面保持密切聯絡,以取得更多訊息和採取進一步措施,並將有關情況及時向公眾通報。 天氣炎熱,食物容易受到致病原污染,衛生局呼籲飲食業業者和居民特別注意食物和飲食衛生。


來往港澳客輪與內地漁船相撞

一艘內地木質漁船和一艘金光噴射飛航客船今日(2日)上午在距離澳門7.5海浬附近相撞,漁船上三名船員獲救,其中一名船員經送院搶救後不治,客船上一名乘客不適送院。 金光噴射飛航客船“威尼斯人”早上11時自香港開往本澳,載有130名乘客及13名船員,今早11時44分,與一艘載有三名船員的內地漁船“粵台山33040”在青洲分隔航道2號浮標附近發生碰撞,事發地點屬內地水域,距離澳門7.5海浬。 漁船在碰撞後沉沒,船上三名船員墮海,港務局澳門船舶交通管理中心(VTS)於上午11時51分收到兩艘船碰撞的消息,馬上進入戒備狀態,並通知海關前往救援,海關隨即派出蛙人救起其中一人,另外兩名船員被附近漁船救起。三名獲救船員及客船上一名不適的乘客,迅即被轉往海關安排的船隻,送往山頂醫院救治。 事發後,內地海事部門在接獲澳門VTS通知後,派員上船跟進,客船隨後安全返回氹仔臨時客運碼頭。港務局將派員檢查船隻受損情況及適航性,並就事件要求船公司提交事故報告,檢討現有措施,避免類似事件再度發生。
由於肇事地點屬內地水域範圍,事發原因仍有待珠海海事部門調查,港務局會全力作出配合。同時,與客船船籍港香港海事當局保持聯繫,就有關事故調查提供所需協助。


政府正籌設平安鐘服務

社工局表示,政府正積極籌設平安鐘服務,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全天候的緊急支援及相關服務。 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現時本澳年滿65歲或以上的老年人口約有3萬8千多人,其中獨居長者估計逾15%,約5千9百人。 近年,特區政府透過多個專題研究,基本掌握了老年人口的整體生活狀況,尤其對長者健康的問題與持續照顧的需求方面,進行了深入的評估。 在獨居長者服務方面,社工局、衛生局及房屋局等公共部門多年來透過與民間機構的緊密合作,已為獨居長者建立了一個包括經濟援助、個案服務、長者中心服務、家居照顧與社區支援服務、長者關懷服務網絡、獨居長者社會房屋計劃、家居/社區護理服務、復康巴士及非緊急十字車護送等服務措施的支援系統,協助他們預防和處理生活中遇到的各種問題。 為強化獨居長者遭遇突發狀況時的緊急救援機制,社工局正積極籌設平安鐘服務,通過固定電話網絡為該等長者提供全年每日24小時無間斷的緊急支援及相關服務。 同時,社工局亦正籌劃加強應用資訊科技,在遵守《個人資料保護法》及相關規範的基礎上,匯整在各個長者服務單位登錄的獨居長者或老年夫婦資料,並配套發展相應的探訪服務,使長者能獲得適當服務。 對於安老照護服務,現時在各個部門之間設有常規性的個案協作機制,以資訊交流、個案轉介、協調行動、服務配套和聯合作業等方式,為有需要的長者提供服務。例如對於今年春節期間發生的低溫症問題,衛生局與社工局等相關單位已組成工作小組,研究有關問題及預防措施。 此外,在長者政策方面,政府今年初成立了「長者事務委員會」,為統籌及協調相關的公共部門和民間機構的長者服務,建立政策性的溝通與協作平台。 另外,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梁慶庭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推行安老院舍統一評估及中央輪候機制,該局去年已完成了「澳門特區長期照顧服務統一評估工具」的制訂工作,並將之初步應用於該局對相關個案的評估程序之中。該評估工具主要從日常活動能力、認知能力和家居照顧者能力三方面,評估長期照顧服務申請者的需要。 因應本澳進入老齡化社會,安老院舍服務需求上升,特區政府將透過多種方式,增加院舍宿位。根據2008年度施政方針,政府將在離島籌建一所新的護理安老院舍,約可提供180個護理照顧宿位和60至80個日間護理服務名額。 此外,政府會研究逐步重建個別安老院舍,優化服務條件及增加宿位,並會在新建的公共房屋中適當預留地方設立安老院舍,以及支持私營安老市場的適當發展。 至於有意見建議在本澳鄰近地區選點興建院舍用作本澳居民安老之用,特區政府對此持開放態度。由於有關建議涉及地區合作、設置模式、融資、營運安排和服務監管等多個層面的事宜,需要與各相關方面進行深入和周詳的探討。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309/III/2008及324/III/2008。


政府設法助民安居

特區政府了解到市民對住屋的需求,已有序增加公共房屋的供應量,並繼續向貧困家庭提供補助,協助紓緩住房租金提升的影響。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留意到近年租金提升使部分貧困家庭的經濟更困難,社會工作局自2006年開始,對領取經濟援助中的特別困難戶提供300至800元不等的租金補助。2006年的補助個案為74宗,2007年為220宗。 陳麗敏又表示,社工局已透過多方面協助市民,去年10月向領取援助的家庭發放一次性生活補助;今年又大幅提升最低維生指數20%,令更多有需要的家庭納入援助範圍,當中包括部分原先未被納入的在職貧困家庭,以減輕其負擔。 此外,房屋局局長鄭國明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的書面質詢中重申,為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市民解決住屋問題,已按計劃有序增加公共房屋的供應量,並修訂現行公共房屋條例,當中一重要部分是有關由特區政府自行全資興建公共房屋。 鄭國明指出,在相關法例未完成修訂前,已逐步採用政府自行興建社會房屋的模式,其中青洲有210個社屋單位去年8月落成入伙,還有青洲社屋綜合體B及C大樓約興建924個單位、望廈社會房屋首期項目588個單位。經濟房屋方面,氹仔美副將馬路TN27地段近2,400個單位亦由特區政府自行全資興建,其他地段的公屋興建項目日後亦將以此模式進行。 他再補充,按照既定的公共房屋興建計劃,2012年年底前將分階段興建19,000個公屋單位;亦計劃把路環石排灣地段的12幅土地作為公屋土地儲備。同時,房屋局會適時評估公屋需求的變化,作出相應微調及跟進。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60/III/2008,364/III/2008。


政府正制定殘疾分類指標

社會工作局局長葉炳權回覆立法議員容永恩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現正制定「澳門特區殘疾分類與分級標準和殘疾評定系統專案」,其主要目標是應用世界衛生組織的《國際功能、殘疾和健康分類》的理論和方法,以便在殘疾評定系統之內各個從事評估服務的實體,能按統一的準則對有關人士的殘疾狀況進行歸類與分級。 他表示,今年初有關工作啟動以來,社工局、衛生局和教青局的專家都參與其中。未來,社工局亦會向其他部門引介有關的分類分級標準和評定系統,以便他們在職能範圍之內能充分應用該系統的評定結果,為殘疾人士提供相關服務。 他指出,殘疾的分類與分級僅是基本的定性評估,並不能直接取代各部門以至其他實體為殘疾人士提供服務時須作的評估或資格認定。例如一名被評定為二級,即相當於中度智力殘疾的適齡學童在入學時,學校方面仍會安排有關學童接受專門評估,鑑定其整體學習能力以便進行適切的安排,提供相應的康復支援。 然而,特區政府完全同意在可能範圍內,應盡量減少或消除在殘疾評估方面的重覆、不銜接或其他在實質上或程序上為殘疾人士帶來的不便。例如就聽障人士考取駕駛執照的事宜方面,社工局會與相關部門溝通,探討在聽障人士接受分類分級評估時,負責評估的實體可否應當事人要求,提供可用於考取駕照的檢驗報告和證明文件,以便他們辦理有關申請。 另外,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房屋局現已完成公共房屋相關法例修訂建議之諮詢工作,吸納了市民意見後再修訂有關草案,並將於短期內再向社團作下一階段的諮詢。 ※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7/III/2008及315/III/20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