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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零零八年十月至十二月就業調查結果

統計暨普查局最新一期就業調查結果顯示,2008年10月至12月本澳的失業率為3.3%,維持上一期(2008年9月至11月)的水平;而就業不足率為1.7%,較上一期上升0.1個百分點。 2008年10月至12月的勞動人口共33.7萬人,勞動力參與率為70.7%;當中就業人口32.6萬人,失業人口約1.1萬人,數目均與上一期相若。失業人口中正在尋找第一份工的佔17.2%,所佔比重較上一期下降3.3個百分點。 按行業分析,建築業和文娛博彩及其他服務業的就業人數減少較顯著。 另外,2008年10月至12月不包括外地僱員的本地居民失業率為4.0%,而勞動力參與率為64.7%。 2008年總體失業率為3.0%,較2007年下降0.1個百分點;而本地居民年度失業率為3.6%,與2007年相同。


國際博物館日攝影比賽

為慶祝2009年國際博物館日,本澳大部份的博物館聯合舉辦一項攝影比賽,是次比賽得到澳門數碼攝影學會協辦,比賽的主題是『博物館與旅遊』,現已開始收件,並將於2009年3月31日截止。 欲知有關的詳情,請瀏覽以下網址:http://www.museums.gov.mo
或於辦公時間電:87984181吳先生查詢。


松山隧道維修工程周三動工

為保持隧道結構的安全性及耐久性,土地工務運輸局周三(二月四日)將對松山隧道進行為期約七個月的一般維修及保養工程,施工期間,隧道會保持雙向行車,但分隔相反方向車輛的“水馬”將會大部分暫時搬離,待維修工程完成後重新裝回。至於個別需要封閉隧道進行的工作,將會安排於午夜後進行,務求施工期間對周邊交通所造成的影響降至最低。 松山隧道於一九八九年一月動工,並於一九九零年十一月開放通車。經過十八年的使用後,有必要對松山隧道的鋼筋混凝土結構及防水設施等進行一般性維修保養,以保持其結構安全及耐用性。 有關維修保養工程將會進行的工作包括拆除隧道牆身飾面板、清潔隧道內壁混凝土的表層、處理裂縫及施工縫、維修混凝土缺陷、處理隧道內壁混凝土防水層、重新安裝牆身飾面板及重鋪隧道瀝青路面等。 由於工程施工期預計約為七個月,為減少對周邊交通造成的影響,工程進行期間會保持隧道現有的雙向行車,至於個別需要封閉隧道進行的工作,則會安排在午夜後進行,該等工作分别為工作平台的安裝及隧道行車路面重舖工程。 土地工務運輸局提醒,駕駛者須留意路面臨時交通安排及深夜封閉隧道期間的交通改道,禮讓行車和服從交通警員指揮。


新修訂中小企業援助計劃開始實施

為配合第2/2009號行政法規關於修改中小企業援助計劃從明天(2009年2月3日)起生效,經濟局明天開始接受新申請。對於從未申請援助計劃的中小企業,最高申請援助金額為澳門幣50萬元;對於在新法規生效前已經獲批准取得了援助款項的中小企業,可以就原來批准金額與50萬元之間的差額部份提出新的申請。 澳門特區政府為加大力度扶助中小企業而修改了“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新修訂的援助計劃,把援助金額審批上限由原來澳門幣30萬元提高至澳門幣50萬元,又把企業營運資金納入援助款項的用途,協助中小企業克服資金短缺的困難。 中小企業援助計劃自2003年5月推行以來,截至2009年1月22日,經濟局接到3,748宗申請,其中3,172宗獲得批准,涉及金額澳門幣582,395,737元。
對於符合條件的企業,可以取得上限為澳門幣50萬元的免息貸款,並於8年內分期攤還。貸款用途除了新增的營運資金之外,還有原來的八項用途,包括:購買營運所需的設備,對營運場所進行翻新、裝修及擴充工程,訂立商業特許合同及特許經營合同,取得技術專用權或知識產權,進行宣傳及推廣活動,提升企業的經營能力或競爭力,受不可抗力事件影響令企業出現財政困難。 欲了解申請條件的人士可以登入經濟局綱頁(http://www.economia.gov.mo),在“中小企業援助計劃”欄目瀏覽詳細資料。若有意提出申請的中小企業,請到澳門羅保博士街1至3號國際銀行大廈3樓經濟局中小企業輔助計劃辦事處,查詢電話:2875-5022。


二零零九年 二月份之稅務責任

二零零九年 二月份之稅務責任 至十日 印花稅 -繳納上月份煙草廣告及煙草商業資訊,以及放置在格蘭披治大賽車跑道之廣告印花稅。(二零零一年十月二十九日重新公佈第17/88/M號法律第二十二條第一款b項及第15/2008號法律第十六條第二款) 全 月 旅遊稅 -所有酒店,公寓式酒店,旅遊綜合體,餐廳(包括咖啡屋,自助餐廳,及同類之場所),舞廳(其中包括夜總會,的士高,舞廳及歌舞廳之場所),酒吧(包括“PUBS”及酒廊之場所),健身室,桑拿浴室,按摩院以及卡拉OK,應繳納上月份所代收之旅遊稅。(第19/96/M號法律第十二條) (根據15/2008號法律第十五條規定,豁免其所指場所本年度之旅遊稅) 職業稅 -第一組納稅人(受僱人士)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第九條或特別法例所指豁免職業稅之人士,倘並無從其他工作來源獲得收益,可無須遞交申報書;又第一組納稅人,當其報酬是從唯一的僱主處獲得時,亦可免交申報書。 -不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 -具備適當編制會計之第二組納稅人(自由或專門職業)遞交M/5式申報書,載明上年度所收受或交由其處置的一切薪酬或收益。(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十一條第一款) -根據第三十二條條文,不論有否扣除稅項,僱主須遞交上年度曾支付或發給任何薪酬或收益予散工或僱員的M/3及M/4格式名表及其相應稅務編號。(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十三條第一款) -若僱主在上一年度以M/3/及M/4格式名表聲明的僱員或散工數目超過五十名者,得被允許遞交申請選擇預先繳付職業稅之制度。(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三條第一款)上述所指之選擇,應在二月最後一日前以書面方式通知財政局局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一日重新公佈第2/78/M號法律第三十三條第二款) 所得補充稅 -無編制會計的個人或團體-B組納稅人應遞交M/1格式收益申報書。(第21/78/M號法律第十條第一款a項) 機動車輛稅 -凡從事將新機動車輛出售予消費者或偶然地出售新機動車輛之自然人或法人在發生應課稅事實後十五日內,遞交M/4格式之申報書及繳納結算之稅款。(第5/2002號法律通過的《機動車輛稅規章》第十七條第二款及第二十一條第一款)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明就職

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委員將於明(3日)就職。特區公報今(2)日刊登第52/2009號行政長官批示,委任終審法院法官朱健為行政長官選舉管理委員會(簡稱管委會)主席,其他成員包括檢察院助理檢察長馬翊、初級法院合議庭主席馮文莊、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及新聞局局長陳致平。 按照《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管委會成員將在委任批示公佈3日內就職。 《行政長官選舉法》規定,行政長官須在行政長官選舉委員會(簡稱選委會)委員選舉日期公佈後15日內作出批示,委任由推薦法官的獨立委員會所推薦的管委會主席和其他委員。按照相關規定,管委會主席由職級不低於中級法院法官的1名本地編制法官擔任,而委員則由4名具備適當資格的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擔任,但主要官員,行政會委員和立法會議員除外。 管委會負責領導及推行選委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尤其是作為有權限實體領導及主持選委會選舉行政長官的投票工作;訂定選委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地點及運作時間;就選委會委員選舉和行政長官選舉的有關事宜作出解釋或發出指引;監督並確保選舉活動依法進行;審核行政長官選舉被提名候選人資格及提名程序的合法性和合規範性,並確定性接納行政長官候選人;審核行政長官候選人在選舉活動中的選舉收支是否符合規範,以及審核有關實體在選舉中的行為是否符合規範,並將所獲知的任何選舉不法行為報知有權限當局等。 管委會下設秘書處輔助其運作,並由行政暨公局提供行政及技術支援。秘書處秘書長由行政暨公職局領導層1名成員擔任,其他15名成員則由行政暨公職局主管人員及其他公共行政工作人員出任。


政府為本地工人創造就業機會

特區政府為進一步保障本地建築工人的就業機會,已在公共工程政策上創設有利條件,包括費用少於一千萬的工程須全聘用本地工人。與此同時,政府會按實際需要,嚴謹審批外地僱員,以維護本地僱員的就業權益。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在徵詢勞工事務局和建設發展辦公室的意見後,回覆立法議員關翠杏質詢時表示,特區政府已以試行方式在個別預算費用少於一千萬元的公共工程投標項目中,加入承建商除涉及特殊工種外必須全聘用本地工人的條件。 她表示,為落實有關政策的推行,建設發展辦公室、土地工務運輸局、房屋局及交通事務局等均嚴格遵守及跟進。同時,政府現正對少於一千萬元的一系列公共工程的招攬方案/承攬規則進行修訂,嚴格要求承攬者必須全聘用本地工人外,亦訂明工程承攬者一旦僱用非本地工人的罰則,包括終止合同以及承攬者須負起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的賠償等。 為使政策得以落實,執行公共工程部門會將獲批給預算費用少於一千萬元的工程資料及動工日期等通知勞工事務局,而勞工事務局將會聯同治安警察局適時安排不定期的巡查行動。此措施將因應本地就業市場的變化作出調整,並在試行一段時間後評估其成效。 針對多個大型建築項目的相繼竣工,特區政府已由去年底開始,停止批出部分室內裝修工種的外地僱員配額。 另一方面,人力資源辦公室主任黃志雄回覆關翠杏時強調,政府會因應經濟的發展和勞動市場中各行業和職業的人力資源供需情況,不斷對輸入外地僱員政策進行檢討和評估。 他指出,直到2008年11月底,在澳工作的外地僱員共有95,574人,政府將制定適當的措施,調節本澳的人力資源以配合市場的實際需要。 有關外地僱員家團逗留澳門的申請,人力資源辦公室會根據外地僱員是否具備特別專業資格,所擔任職位是否對澳門特區有利,薪酬水平和申請家團人數等因素綜合考慮後,向治安警察局提供意見。 黃志雄表示,該辦公室自2008年1月起提高了外地僱員家庭團聚申請的門檻,調升了對外地僱員家團申請人的收入要求,以紓綬人口增長為本澳帶來住屋、交通、醫療衛生、教育等方面的社會壓力。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295/III/2008;594/III/2008;168/III/2008。


合同聘用人員納入公職法律規範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表示,考慮到目前存在以不同形式合同聘用公共部門工作人員,為統一公務人員的權利及義務,政府目前正著手對公共部門聘用人員的合同制度進行分析和檢討,並希望能將所有合同聘用形式統一,並納入公職法律規範。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目前《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已獲立法會一般性通過,並在立法會所設的特別委員會作細則性討論及審議,特區政府積極與該特別委員會作充分配合及聽取意見,以完善法案。她指出,將來以合同形式聘請的工作人員,將與其他公職人員一樣,享有在職程、晉階、晉升、津貼、公積金等方面的權利。 另外,民政總署管理委員會主席譚偉文回覆立法議員高天賜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民署已積極展開《民政總署人員通則》的修訂工作,進行深入研究,並加強員工與主管及領導之間的溝通,配合現有的諮詢機制,收集意見及建議。經參照《公務人員職程制度》法案的建議方向,現已基本完成該通則修訂文本的草擬工作。 他表示,民署是個多職能部門,經常要處理緊急事項及即時回應居民訴求,如預防登革熱、公共衛生、食物檢疫及環境衛生等方面的緊急服務,加上在節假日會為大眾提供很多不同的活動,故需要人員在非辦公日或非辦公時段內工作。為保障人員享有優質健康的生活,同時提升人力資源的管理績效,民署正逐步調整員工的工作時間,優化相關編排。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294/III/2007及284/III/2008。


政府積極解決居民住屋問題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表示,政府積極推進和落實措施,協助有實際需要的家庭解決住屋問題。 其中的措施包括於2009年推出的自置居所支援計劃,主要內容是對購置物業價值在300萬元及以內的合資格居民,給予首期擔保貸款及四厘利息補貼。另外,法務局建議透過對《物業登記法典》和《公證法典》相關條文的修改,完善「樓花」買賣法律制度。而《房地産仲介法律制度》的草擬工作也已經完成。 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書面質詢時又表示,爲減輕社會房屋輪候家團的住屋負擔,於2008年起政府推出「社會房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爲期一年,預計發放金額爲八千五百萬元。 另外,對於養老金的發放問題,陳麗敏回覆指,2008年7月1日,特區政府公報刊登了第19/2008號行政法規,容許年滿60歲但未滿65歲的合資格社會保障基金受益人可申請提前按特定百分比領取養老金,並已於2008年9月1日起生效。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104/III/2008及360/III/2008。


當局審慎處理挖路工程減少對市民影響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李從正的書面質詢時指出,民政總署已設立了一套坑道工程准照審批及監管管理系統,爲准照審查及坑道工程監管等製定具體指引,儘量減少重覆開挖路面對市民造成的影響。 爲了有效統籌各主要公共專營機構的挖路工程,民政總署會要求澳門電訊有限公司、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及澳門自來水有限公司,須於每年下半年遞交來年在公共地方鋪設管線的年度計劃,以便儘量協調各公司在同一地點及附近開展的挖路工程能集中進行。然而,當局也會考慮施工路段的交通流量及周邊道路分流能力。因此,未必能同時容許多間公司於同一範圍進行長距離或長時間的開挖坑道工程,而須分段或分年度進行。一般情況下,同一施工地點兩年內不重覆進行坑道工程。 同時,當局也計劃在交通高等委員會下設立一個由交通事務局負責統籌,民政總署、運輸基建辦公室、土地工務運輸局、治安警察局、能源業發展辦公室及各主要公用設施專營公司一起組成的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定期舉行會議,共同審議影響主要交通幹道工程。 另外,陳麗敏亦就議員吳國昌有關本澳水浸情況的書面質詢作出回覆。她指出,近年本澳水浸黑點由過去的近40個減至5個。而颱風「黑格比」襲澳時出現的水浸不是渠道淤塞,而是颱風引起的風暴潮令水位迅速上升,引致嚴重的海水倒灌所造成。對此,當局定出三級水浸預警機制,讓公衆更易掌握水浸程度。而地球物理暨氣象局亦分析,本澳海平面至2050年時可能上升0.5米,澳門未來水浸情況將由於海平面上升和熱帶氣旋數目及強度增加而有所加劇。爲此,政府相關部門亦正著手研究透過整體規劃,綜合治理海水倒灌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