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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地新增49例確診個案

世界衛生組織流感大流行警示維持在6級,嚴重程度為中等;本澳警示級別為第6級藍色,本地疫情為一般。目前本地甲型H1N1流感累積個案為707例。 自8月24日至25日下午,衛生局共錄得49例甲型H1N1新增確診個案。患者包括28名女性和21名男性,年齡最大45歲,最小2歲。日前曾前往中山進行團體活動的白鴿巢浸信會“中山營”,25日再有1人確診感染;連同之前確診的18人,現共有19人確診感染。同時,2009年暑期活動飛鷹計劃軍訓營第三期再有5名學員確診感染;連同日前確診的2人,第三期現有7名學員確診感染。另外,教宗若望二十三世托兒所K1班25日有2名幼兒確診感染,目前該班已停托。衛生局正在跟進各患者及密切接觸者的健康狀況。 自24日至25日下午,再有3名確診患者經治療後出院,另有22名確診患者正在醫院接受治療。其中1人情況嚴重仍需使用呼吸機,各項生命指數未有惡化;其餘大部份病人一般狀況良好及穩定。


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地下車行道今(25日)晚恢復通車

本澳多個掘路工程已接近尾聲,預計受影響的路段可於9月前陸續恢復正常交通;其中羅理基博士大馬路整治工程進度較預期理想,因工程而封閉的地下車行道往葡京方向的行車線於今(25日)晚8時恢復通車。另外,因接駁街渠而實施有限度通車的船澳街亦已於今日下午4時回復正常交通。 因進行馬路整治工程,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地下車行道於上周四(20日)起封閉,並原定於本周六(29日)恢復通車。鑑於工程進度較預期理想,且考慮到該地下車行道對疏導現場交通起著一定作用,經與承建商協調及評估後,交通事務局決定提前於今(25日)晚8時恢復地下車行道其中一條行車線通車,即從羅理基博士大馬路往葡京方向;至於另一邊行車線預計可如期於本周內恢復通車。 船澳街明早恢復雙向交通
此外,船澳街靠向海擎天一側的接駁街渠工程亦接近完成,相關路段將於明(26日)日早上10時恢復正常雙向交通。交通事務局重申,會積極跟進各項涉及掘路工程的施工進度,務求令受工程影響路段的交通盡快恢復正常,以減低對道路使用者的影響。


松山隧道周四、五凌晨封閉

配合拆卸施工平台,松山隊道將於周四(27日)及周五(28日)凌晨1時至6時封閉,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留意有關交通改動。 松山隧道的維修保養工程接近尾聲,負責有關工程的承建商將於周四(27日)起一連兩日拆卸隧道內其中五組維修施工平台,餘下兩組仍需配合風機等設備維修使用。為避免平台拆卸工作對公共交通構成影響,松山隧道周四(27日)及周五(28日)凌晨1時至6時封閉,期間,新口岸區與市內其它地區的交通將由水塘馬路或其它道路連接。 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遵守路上所設置的臨時交通標誌,並服從交通警員指揮。


勞工事務局有工作人員確診感染甲型H1N1流感

勞工事務局勞動監察廳一名督察於8月25日被衛生局確診為甲型H1N1流感患者。 該督察於發病﹝8月24日﹞後已停止上班,並在家中接受醫學觀察,沒有再接觸其他人士。勞工事務局已對相關之辦公地點和公眾接待場所進行清潔消毒工作。 目前與該確診患者同一辦公室工作的另外9名督察沒有出現流感症狀。為預防疫情擴散,勞工事務局已著上述9名督察配戴口罩,及避免與其他人﹝包括同事和公眾人士﹞緊密接觸。勞工事務局並抽調人手協助受影響同事之公眾接待工作,事件不會影響勞工事務局的正常運作。 為免新流感在局內傳播,勞工事務局已加強公眾接待場所之衛生防疫措施,除繼續在本局各辦公地點的入口執行量度體溫和消毒程序之外,並要求局內接待公眾的工作人員、外勤工作的工作人員以及進入勞工事務局的公眾人士配戴口罩。


大賽車及葡萄酒博物館免費開放

為進一步刺激澳門旅遊業,提升旅客對澳門的認知及遊澳趣味,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旅遊局轄下的大賽車博物館及葡萄酒博物館,將於今年九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免費開放。 澳門格蘭披治大賽車在澳門舉辦逾半個世紀,獨一無二的街道混合賽,吸引無數世界頂尖車手來澳作賽。在東望洋跑道上,冼拿(Ayrton Senna)、米高.舒密加(Michael Schumacher) 、咸姆頓(Lewis Hamilton)、佐籐琢磨(Takuma Sato)和夏健侖(Mika Hakinnen)都留下了他們的身影。而澳門大賽車博物館正保留著大賽車的各個重要紀錄及回憶,包括已故著名車手冼拿的參賽名車和他的賽車服。館內更設有緊張剌激的賽車電子遊戲及世界房車錦標賽模擬駕駛器,市民及遊客可親身體驗奔馳於澳門東望洋賽道上的飛快感受。 大賽車博物館隔鄰的葡萄酒博物館則收藏了逾千種葡萄酒,最古老的一瓶是1815年的波爾圖酒。市民及遊客更可參觀兩百年歷史的壓榨機、羊皮酒容器和銅蒸餾器等。博物館內亦展出了葡萄牙不同地區的各式民族服裝。 由今年九月二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大賽車博物館及葡萄酒博物館皆免費開放,市民及旅客(十八歲或以上)更可以澳門幣10元於葡萄酒博物館品嚐一杯葡萄酒。 另外,「博物館通行證」將於八月二十七日起暫停發售至另行通告。如有查詢,請致電旅遊熱線:+853 2833 3000。 大賽車博物館 / 葡萄酒博物館
開放時間:上午10時至下午6時 (逢星期二休館) 地址:澳門高美士街431號旅遊活動中心
免費入場 (2009年9月2日至12月31日)


青洲坊「地段4」135木屋已獲安置,尚餘140木屋拒遷

特區政府一直關注青洲坊「地段4」(LOTE 4)的公屋興建計劃及木屋清拆情況,對於該地段內尚餘兩間木屋(編號135及140)的清遷,政府已於2009年8月10日啓動程序。其後,房屋局進一步協調135木屋與發展商,該木屋家團同意按法例規定購買一個經屋單位,亦已簽署經屋買賣合同,與簽署放棄及交出木屋清拆之聲明書,並承諾於短期內交出木屋清拆。目前,「地段4」尚餘140木屋拒絕遷出,政府將按照程序於限期屆滿後進行清拆。 青洲坊地段木屋安置的審核標準,是以91/93年有登記的木屋佔用人資料為基本,如符合安置條件,經發展商與木屋家團作出安置協議,木屋即行清拆。如不符合安置條件,則交由發展商負責。過去曾獲安置的木屋不能再要求安置,必須即時清拆。就此,房屋局強調只會對已登記且合資格的木屋佔用人進行安置,名冊內沒有登記的木屋一概視為不合法僭建。 「地段4」大部份合資格的木屋家團已獲安排選購或租賃單位後經已遷出,尚餘135及140兩間木屋。由於家團提出不合理安置要求或以同一木屋再次要求安置等情況,房屋局於法理情方面均不接受。發展商願意對該兩間木屋作出例外處理,包括提供例外的遷出條件,以加快落實「地段4」的公屋興建項目,有關家團仍不接受並拒絕遷出。考慮到該地段為政府公地,以及公屋的興建進度,政府根據2月15日第6/93/M號法令第21、第22及第24條的規定,已於8月10日對上述兩間木屋啓動清遷程序,同日刊登清拆通告,並分別於8月10日及12日張貼清遷告示,通知僭建物使用人應在30日內搬出該木屋,否則於期限屆滿後可進行清拆。 由8月11日起,房屋局進一步協調135木屋與發展商洽談搬遷條件,最後該木屋家團同意按法例規定購買一個三房經屋單位,並於8月21日與房屋局簽署經屋買賣合同,與簽署放棄及交出木屋清拆之聲明書,亦領取了經屋單位的鎖匙;而135木屋家團承諾於短期內交出木屋清拆。 至今,「地段4」尚餘140木屋拒絕遷出,政府將按照程序於限期屆滿後進行清拆。根據資料顯示,140木屋一家6口的梁姓家團已全部透過該木屋分別於1994年及1995年獲安置購買了海景園兩個經屋單位,現其中3人再以同一間木屋(編號140)要求購買兩個經屋單位,其中一位家團成員更於1999年申請四厘補貼購買私人物業。按照法例規定,有關木屋之所有登記成員已獲安置,得搬出及拆毀木屋,故有關家團不可再以同一木屋申請安置。 對於該木屋使用人表示不承認已購買其中一個經屋單位,經房屋局查核檔案文件,當事人於1994年及1995年由梁姓木屋使用人及其兒子簽署買賣合約購買兩個經屋單位及領取經屋鎖匙並放棄140木屋,而在購買經屋的過程中,當事人沒有提出任何異議,直至最近的磋商才表示其中一間經屋由另一家團佔用。雖然當事人聲稱經屋單位被佔用,但不願意提供進一步文件予房屋局跟進,故局方建議當事人從法律途徑追討。 發展商提供資料顯示,青洲坊的木屋居民於1998年5月之前均已按照第16/SATOP/95號批示的規定獲得安置,該段時間順利遷出並拆除木屋之居民均可獲取澳門幣1,000元作為補償。基於140木屋仍未拆除,故發展商願意向該家團提供1,000元的搬遷補償,但不會額外給予現金補償。然而,發展商為了積極配合政府的公屋興建工作,對140木屋家團作出例外處理,願意同樣提供一個位於黑沙環的單位,予以該家團3年的免租期,但該家團仍不接受有關遷出條件。 「地段4」屬政府公地,已規劃興建有500個單位的經濟房屋,並原訂於5月底前完成木屋清遷工作後立即動工。經房屋局的協調,現尚餘一間木屋拒絕遷出,但已拖延了動工時間,同時影響了經濟房屋的落成。


規劃中青洲將不設石油氣中途倉

土地工務運輸局代局長陳寶霞在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改善青洲區的環境,局方針對該區的現實情況,並聽取居民意見後,現正草擬一份切合需要的新青洲都市化規劃。新規劃會致力平衡區內發展與青洲山保育。規劃中,青洲將來是一個配套完善的住宅區,不存在石油氣中途倉。待新規劃初步方案完成後,將會公開諮詢。 現時,對於一直沿用的石油氣中途倉運作模式,特區政府正重新檢視設置中途倉的必要性和規模,並物色合適選址。對於現時在青洲運作中的多個燃料倉庫,當局一直進行嚴格監控,確保各燃料倉庫遵守相關法例運行,以保障青洲區內居民的生活環境不受威脅。 至於內港5A 碼頭的使用問題,由於牽涉該碼頭的長期租賃批給合同,承租人依法享有使用權利,而目前付貨人使用內港碼頭仍佔有很大的比例,因此,特區政府除進行優化離島貨運碼頭設施及市內運輸渠道外,相關產業的合併和搬遷,均需平衡各方條件和達成共識。 對於內港5A 碼頭的噪音問題,港務局一向十分重視,並於早年與碼頭方共同制訂了《貨物處理的噪音控制指引》,規定碼頭必須遵守,以期減低日常運作時的噪音量,並已取得一定的成效,而近年有關噪音的投訴已大幅減少。為進一步降低碼頭處理貨物時對鄰近居民的滋擾,港務局將繼續聯同相關部門密切關注和加強監察工作。 另外,土地工務運輸局局長賈利安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配合本澳的可持續發展,特區政府編製了本澳新城填海規劃,因應澳門與珠海及珠江口西岸水道關係,規劃在澳門半島的東面和澳氹之間的適當位置填海。通過該規劃,土地工務運輸局有條件為澳門編製一個整體海岸線規劃。經歸納各界意見和專業分析後,海岸線規劃將會遵循優先建成公共開放空間和全海岸線綠化的大原則。 填海區各類樓宇的組團佈局和建築形體,從空氣流動到視線走廊都需要協調與海岸的關係,具體內容涉及海濱休憩空間、交通規劃、基建配置、景觀營造、用地劃分和樓宇控規等方面。特區政府將從塑造城市意象,締造優質生活環境,開放海濱公共空間等原則入手,規劃及建設供市民共享的公共海濱綠化空間。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 );編號566/III/2009;531/III/2009


政府回覆議員有關科大批地的書面質詢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區錦新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透過第52/2001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批出一幅位於路氹城、面積為151,324平方米的土地,用作興建澳門科技大學的設施,包括教學大樓及輔助設施。 其後,為了配合本澳旅遊及博彩業的發展策略,特區政府需劃出合適的土地予博彩合同承批人發展大型酒店及娛樂項目,同時,亦為配合澳門科技大學的發展計劃,故對路氹城的規劃作出調整,並透過第24/2008號運輸工務司司長批示,將兩幅原屬大學範圍、總面積84,899平方米的土地歸還特區政府,另將兩幅面積合共145,621平方米的土地撥入大學範圍,以便與早期批給的土地共同利用,成為一幅面積為212,046平方米的地段,用作增設國際學校、科研中心、數據中心、足球場、體育館、教學及實習用途的酒店及公寓式酒店等教學設施。 陳麗敏又表示,澳門基金會行政委員會在審議對澳門科技大學及澳門科技大學基金會的超過澳門幣50萬元項目的資助申請的過程中已注意到,由於有行政委員會成員申請迴避而引致無法達到決議所要求之票數,故行政委員會已根據《行政程序法典》第49條第1款的規定,直接將有關申請呈交信託委員會作出處理。 而有關澳門基金會於2003年及2008年對澳門科技大學的撥款,前者是資助該校擴充圖書館館藏文獻,後者則是資助其興建新圖書館大樓。 另外,行政暨公職局局長朱偉幹在回覆議員梁玉華的書面質詢時指出,行政當局在公共管理行為的領域中的非合同民事責任受4月22日第28/91/M號法令約束;該法令規定,特區政府因工作人員作出公共管理行為引致的損失而與工作人員有連帶責任,但這不會因此使政府要負起因民事或刑事的司法訴訟所引起的訴訟費用及在法院的代理的負擔。 因此,特區政府在作出相關的研究後,認為有需要為公共行政工作人員設立一特別的司法援助制度;當局亦已收集及整理各範疇的諮詢意見,該制度的設立正處於法律草擬的最後階段,待各項配套工作準備妥當時,特區政府將盡快推行有關制度。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388/III/2009以及479/III/2009。


政府就工程批給及承判商規管回覆議員質詢

運輸工務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黃振東在回覆立法議員吳國昌的書面質詢時指出,特區政府在本年第三季度將推出「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把不同資格的承建商分級,及時更新資料,以供各部門透過中央系統,抽籤選擇競投公共工程諮詢標的承建商名單,以完善公共工程的批給程序,加強廉潔度,提升行政效率和加強監管工作的效果。 他表示,有關公共工程撥款事宜,在現行的制度下,每年年中相關部門需編制來年年度之行政當局投資與發展開支計劃,作為預留撥款,而較大型之計劃會設立新項目及按預算撥款預留,該份計劃每年皆會送交立法會審議及通過。有關工程之批給一直依循相關法例執行。運輸工務領域在結合過往的實際工作經驗,聽取社會的意見後,透過制訂《取得資產、勞務及工程開支指引》進一步深化批給程序,加入合理合法的準則及量化的指標,為工作人員在進行有關工作時提供明確、清晰及統一的指引,此指引在經過一段的試行實踐階段後,已於本年度七月正式推行。 他同時表示,專營及特許專營批給方面,在有關電訊、水、電等公用事業特許經營或專營合約屆滿前,政府均會主動到立法會進行引介,闡述政府之未來構思及政策方向,希望藉此吸納來自社會不同界別的議員所提出的寶貴意見及建議,及時向公眾公開有關情況。 另外,建設發展辦公室主任陳漢傑在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的書面質詢時表示,為進一步加強對承建公共工程之承建商的相關監管,特區政府於本年第三季度推行的「公共工程諮詢標系統化制度」中,會明確規定承判商必須為没有拖欠薪金紀錄作出聲明,如發現其拖欠工人薪金,將被取消承判商資格。有關制度推出的目標之一,就是為本澳建造企業,尤其是中小型公司創造公平、公正的條件參與公共工程的諮詢競投,增加中小型建築公司參與機會。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http://www.al.gov.mo/);編號498/III/2009及488/III/2009


陳麗敏:逾期納稅情況不嚴重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麗敏回覆立法議員陳明金有關逾期納稅問題的書面質詢時表示,鑑於各稅種的定期稅單每年寄送及繳納的月份基本相同,而財政局亦經常透過報章、網頁、電子媒體、宣傳單張、手機短訊等向納稅人發布相關稅務訊息,同時納稅人未如期收到稅單,亦可到財政局辦理簡單補發稅單手續。因此,近年因未收到稅單而逾期納稅的情況不算嚴重。 陳麗敏指出,以2007年為例,發出稅單總數共34萬6千張,因為各種原因未有按照稅單上所載日期納稅之個案佔發出稅單總數約5%。她推斷,因未收到稅單而逾期納稅的個案所佔百份比不多。 她補充,為保障納稅人利益,稅務行政當局一般建議納稅人以掛號方式郵寄銀行本票或支票。同時亦提供了多種不同途徑如銀行櫃員機、網上及電話理財,銀行櫃位及財政局收納櫃位等。 陳麗敏表示,「服務承諾認可制度」是《公共行政改革路線圖》的改革項目之一,藉此以具實效、持續及綜合的方式,提升公衆服務的素質及效率,體現「以民為本」的施政理念。 此外,「服務承諾認可制度」規定所有已獲認可的公共部門,必須定期進行覆檢。在覆檢時,「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將客觀評審公共部門的管理機制運作的有效性,確保市民的意見及訴求能夠體現在公共服務的「持續改善」當中。 ※質詢及回覆全文見立法會網頁 (http://www.al.gov.mo/ );編號:554/III/2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