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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察故事獻映活動—首映禮

今日上午,治安警察局在出入境事務廳大樓舉辦了「警察故事獻映活動」首映禮以及「我最喜愛警察故事」投選活動。局長馬耀權及各部門主管、新聞局代副局長黃樂宜、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代表余永逸、吳紹宏等、社區警務協作社團負責人包括物業管理業商會劉藝良會長、街坊總會周宜心副理事長、民眾建澳聯盟施家倫理事長,以及多名社區聯絡主任等均出席了活動。 是日獻映活動,是去年啟動的「警察故事徵集活動」的延續和擴展,屬於《2013及2014年服務承諾工作計劃》內部溝通環節其中一項目標。從眾多的徵集案例中,甄選出五個精彩個案製成短片。從監製、導演、拍攝、剪接以至演出等都係由本局同事一手包辦,絕大部分情節亦都係重返案發現場實地拍攝。 活動中播放了五套短片包括:《讓子彈飛》、《大追捕》、《十萬火急》、《千鈞一髮》以及《一線生機》,共約四十分鐘。映片圍繞一顆為市民服務的警察心。展現警察撲滅罪行、救急扶危的機智和勇敢,還有同袍之間團結互助、包容信任的情誼……完畢後出席嘉賓即場投選了最喜愛的警察故事。是次活動也是治安警察局週年紀念日的系列活動之一,投選結果將於3月14日紀念晚宴上公佈。 局長馬耀權致辭時表示,感謝公共服務評審委員會,在近年多次的項目審核所做的工作,有助該局持續優化服務;感謝新聞局在新聞事務上給予技術指導及協助;同時感謝參與社區警務的團體以及傳媒朋友的大力支持,使警務措施、防罪信息能夠廣泛、有效地傳遞,有利於社區警務的開展,以及建立正面的警察形象。治安警察局期望透過活動加強內部溝通和凝聚力,並譜寫「警民同心、服務社會」的一頁!


消委會在望德及風順兩個堂區進行2月份超市物價工作

消費者委員會履行6月12日第4/95/ M號法律第10條第2款b)之規定,於2月19日在望德及風順兩個堂區的九間超市繼續進行2月份第六次的"超市物價普查"工作。 以上調查工作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已上載於消委會(www.consumer.gov.mo)網頁、iPhone及Android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內的"澳門超市物價情報站"供消費者瀏覽及使用,該報告表亦同時擺放在消委會總辦事處、民政總署轄下的祐漢及營地街市、文化局屬下各圖書館及多個書局供消費者免費索取,而本澳所有流動電話用戶都可以透過其使用的網絡"Wap"隨時隨地查閱消委會最新公佈的"超級市場物價普查報告表"。 消委會根據全澳六個堂區,再考慮超市數量的多寡,將超市調查工作劃分為八個區域進行,每月在全澳八個區域的近一百間超市先後及循環進行超市物價普查工作,此舉,除可更全面檢視本澳超市物價的差距,提供更多的物價數據供消費者參考外,消費者就可以因應居所、上班以至活動地點直接對不同地區的超市數百種貨品進行格價。 消費者如有任何查詢,可致電該會熱線8988-9315。


荷蘭園及新馬路兩交通燈組將暫停運作

因應澳門電力股份有限公司進行配電網維修及改善工程,位於荷蘭園大馬路與美副將大馬路交界的交通燈,以及新馬路與火船頭街交界的交通燈,將分別於本月22日(周六)及25日(周二)上午10時至下午4時30分暫停運作。 交通事務局呼籲駕駛者留意,並應服從交通警員指揮及遵守相關交通標誌指示,注意現場的交通情況,小心行車。


交通事務局網上服務周六、日暫停服務

因系統升級及維護,交通事務局多項網上服務及手機應用程式,於2月22日(周六)及3月8日(周六)晚上9時至翌日上午9時暫時停止服務,呼籲市民留意。 受影響的交通事務局網上服務包括:網上預約、驗車預約、電腦化駕駛考試(測試版本)、網上申請更改輪胎尺寸、查詢駕駛考試排期、電子繳費服務、意見欄電郵服務、手機版網頁、公共巴士資訊站網頁、停車場車位剩餘資訊、路面實況、移走車輛查詢以及「交通資訊站」手機應用程式。


保安司總結2013年本澳治安情況

保安司司長張國華今(20)日表示,2013年全年的犯罪活動以「侵犯財產罪」及「侵犯人身罪」為主,針對治安情況及案發特點,保安當局會從預防及打擊兩方面作針對性的部署,繼續維持本澳良好的治安環境。值得一提的是嚴重暴力犯罪如謀殺、嚴重傷人等一直保持低案發率。
張國華在總結2013年澳門治安情況時表示,去年整體罪案共有13,685宗,與2012年比較,增加1,000宗,上升7.9% 。罪案類別以「侵犯財產罪」及「侵犯人身罪」為主,分別佔整體罪案56.4%及18.4%。升幅較為明顯的組別是「妨害社會生活罪」,主要是由於「偽造文件」及「將假貨幣轉手」的升幅所導致;「暴力犯罪」比2012年上升16.1%,其中「販毒」及「勒索」的上升幅度明顯,分別上升80.5%及52.3%。按《刑法典》劃分的五大類型罪案情況如下:
「侵犯人身罪」全年共錄得2,521宗,輕微上升1.7%,其中俗稱非法禁錮的「剝奪他人行動自由罪」錄得的升幅為74.4%,在此組別中的其他罪案包括:傷人、強姦、恐嚇、謀殺等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幅度。
「侵犯財產罪」共7,719宗,上升6%。其中「詐騙」及「勒索」分別上升42.9%及52.3%。「爆竊寓所」及「搶劫」分別下降29.7%及16.2%。
在「妨害社會生活罪」方面,全年錄得有關罪案971宗,上升38.5%,主要是涉及「偽造文件」及「將假貨幣轉手」等罪案,其上升幅度分別為51.1%及36.1%。
「妨害本地區罪」全年共錄得813宗,其中「違令」錄得569宗,輕微上升1.6%;「作虛假聲明」錄得167宗,下降13.5%。
至於「未納入其他組別的罪案」全年共錄得1,661宗,上升幅度為16.4%。其中主要是涉及「引誘、協助、收容、僱用非法入境者」的案件,共錄得455宗,上升1.8%;「販毒」和「吸毒」分別上升80.5%及18.2%。
在警方的警務行動及偵查行動中,去年被警方拘捕及移交檢察院之人士共4,761人,比2012年增加710人。
有關青少年犯罪方面,去年錄得有關青少年犯罪的案件共51宗,比2012年減少38宗。期間涉及的未成年人共 80人,減少67人。
去年的非法入境者及逾期逗留人士合共44,144名,增加15.5%。其中來自內地的非法入境者有1,335人(+184人)、持個人遊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4,632人(+115人),持其他內地證件或簽注的逾期逗留人士有35,206人(+5,705人),而逾期逗留的外籍人士則有2,971人(-91人)。


深澳合作會議全面深化兩地合作

2014年深澳合作會議今(20)日在澳門舉行,行政長官崔世安及深圳市市長許勤率領雙方官員出席,共同回顧過去一年深澳合作取得的成果,並展望新一年的合作重點。雙方亦簽署了兩份有關加強經貿和旅遊合作的協議。 行政長官崔世安在會議上表示,過去一年在《粵澳合作框架協議》下,深澳繼續共同推進兩地合作,在經貿、文化和民生等領域務實耕耘,致力實現互補共贏,有效推動兩地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促進兩地民生的不斷改善,深澳合作又取得新的成果。旅遊方面,深澳兩地根據協議,持續推進了兩地旅遊業界的夥伴協作關係,提升優質誠信遊的服務成效,聯合推廣"一程多站"旅遊產品,擴大區域旅遊的聯動效應。 崔世安認為,深澳合作在新的一年,將在務實、友好的精神中,繼續穩步推進,兩地應進一步發揮統籌機制功能;共同發揮好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促進深澳旅遊合作建設;加大力度促進兩地文化交流和文創合作;提升民生領域合作的成效;大力支持深圳前海的開發。 許勤亦指出,深澳兩地在"一國兩制"方針和粵澳合作框架下,認真落實了已簽定的各項合作協議,高層互動和民間交流日益頻繁,在經貿、會展、醫藥、旅遊、檢驗檢疫、文化創意等領域都取得了豐碩成果,為進一步全面深化兩地合作打下堅實基礎。同時,深圳借助澳門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經貿合作服務的平台,拓展了與葡語國家的交流合作,收到了積極的成效。 許勤續說,今年是國家全面深化改革的第一年,又恰逢澳門回歸祖國15周年,CEPA補充協議十亦已於今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這些都為深入推進深澳合作提供了新機遇,開闢了新空間,兩地將努力實現更高質量、更深層次、更廣領域的合作。 會議中,許勤提及深圳正大力發展灣區經濟和海洋經濟,行政長官對此給予了正面回應。 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和深圳市副市長唐杰在會議中,回顧了2013年深澳合作的工作成果和進展,以及介紹新一年的合作建議。 會後,深澳雙方的貿促及旅遊部門負責人分別簽署了《關於加強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協定》及《旅遊合作備忘錄》。 根據《關於加強經貿交流與合作的協定》,深澳將互相提供經貿合作和投資等資訊,完善雙邊磋商機制;鼓勵並協助兩地企業間開展多形式的經貿合作;不定期組織互訪活動;積極參與對方舉辦的展覽,並為對方在己方舉辦的雙邊經貿促進活動提供協助和便利;發揮澳門的平台作用,進一步促進深圳與葡語國家的經貿往來,並到葡語國家舉辦聯合投資推廣活動;雙方共同探討現代服務業等領域深度合作模式;充分利用深圳前海納入國家總體開放發展戰略的有利條件,共同推進和加快實現深澳兩地服務貿易自由化。 根據《旅遊合作備忘錄》,繼續加強深澳旅遊合作聯絡小組的溝通與協作;雙方建立定期溝通管道,商定旅遊合作項目;聯合赴國內外開展旅遊推廣活動及為對方到己方舉辦促銷、宣傳活動提供協助;廣泛推廣"優質誠信深澳遊"旅遊連線產品及線路;開發、設計更多 "一程多站"產品和線路;雙方在邀請海內外業界和傳媒到本地考察時,考慮將線路延伸到對方;加強旅遊資訊和統計資料的交流,為兩地業界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和便利;鼓勵、支援企業和個人到兩地投資開辦酒店、旅行社和旅遊景區等。 在記者會上,經濟財政司司長譚伯源表示,深澳兩地隨着經貿、會展等領域的合作日漸成熟,將逐步拓展在文化、教育、民生等範疇的新嘗試。同時,隨着今天兩份協議的簽定,澳門將會更好地發揮作為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服務平台的功能,協助深圳企業開拓葡語國家巿場,同時,促進深澳旅遊合作,打造世界旅遊休閒中心。 他又指出,深澳將加大力度促進兩地文化交流和文創合作,並進一步強化溝通機制,在人才交流和培養、重大跨境基礎設施管理、跨境救援等方面進行合作。 許勤向傳媒介紹,2013年深澳在社會民生領域取得了一系列實質性的合作成果,經貿合作成效更為顯著,深圳自澳門進口額增長62.5%,對澳門直接投資額增長了近3倍;澳門在深圳投資項目增長58.8%,投資額增長96.7%。 他表示,雙方在會議中一致認為,將加強區域協同發展戰略協作,強化高層聯絡機制,聯手周邊打造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灣區經濟,努力在建設海洋強國和打造21世紀海上絲綢之路等國家重大戰略中發揮更積極的作用。此外,兩地將進一步共同開拓葡語國家市場,並引導支持更多的澳門企業和專業服務機構在前海集聚發展,合力推動深澳服務貿易自由化。雙方將為民間交往創造更好條件,使雙方互利合作的成果更多地惠及兩地市民。 出席2014年深澳合作會議的澳方代表還包括行政長官辦公室主任譚俊榮、行政會秘書長柯嵐、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陸潔嬋、新聞局局長陳致平、貿易投資促進局行政管理委員會主席張祖榮、文化局局長吳衛鳴、政策研究室主任劉本立、禮賓公關外事辦公室主任馮少榮、旅遊局局長文綺華和行政長官辦公室顧問高展鴻等。 深圳市的出席官員還包括發展改革委員會主任徐安良、港澳辦主任湯麗霞、經濟貿易和信息化委員會主任郭立民和文體旅遊局局長岳川江等。


《文化雜誌》中文版第八十八期出版 追憶澳門名家李銳祖

由文化局出版的《文化雜誌》中文版第八十八期近日發行。本期有四個欄目共十八篇專論和詩文。首篇特約稿〈李銳祖的書畫因緣〉(陳繼春博士撰寫)為追憶已故澳門名家李銳祖大師而作。李氏為南粵著名業餘粵曲演奏家、演奏家、收藏家及樂器製作家,在二十世紀澳門音樂史、工藝史和收藏史上有着重要影響,尤其是書畫收藏經歷甚富傳奇性,而最終化私為公之義舉,不啻為後來者樹立了一個榜樣。 "澳門名家"欄目還刋出了〈李銳祖之竹製樂器〉(李宏君)、〈聽李銳祖細說從頭〉(沈秉和)、〈澳門漁行歷史細說〉(何智新)、〈正氣通天地 傳功為大眾〉(嚴翰秀)等文章;"文學"欄目刊出〈佩索阿的民歌風情四句詩〉(張維民譯述)、〈多情的牧羊人〉(佩索阿)、〈牧羊人卡埃羅面具下的佩索阿〉(谷禾)、〈詩人佩索阿的熱情〉(李少君)、〈佩索阿:我逝去又留存,像宇宙〉(黃禮孩)、〈遊園.今夢〉(王音潔)等詩作與評論文章;"宗教文化"刊出〈梁發 — 中國最早的改正教宣教士〉(胡錦峰)、〈果阿的好耶穌教堂〉(顧衛民)、〈北京天主教東堂與中葡文化交流〉(吳艷玲)、〈近代香港外來移民與宗教文化〉(蘭靜、陳偉明);"歷史文化"欄目刊出 〈拱北關總關設於澳門考略〉(郭雁冰)、〈一九零八年澳門仁慈堂助賑廣東三江水災史實考〉(吳宏岐、趙超)、〈一九八零年代以來香港和澳門的孫中山研究〉(文兆堅)等學術論文。 《文化雜誌》旨在推動東西方文化交流,探討澳門獨特的個性以及中外文化互補的歷史,藉以促進澳門與海內外的學術交流。為鼓勵讀者閲讀,文化局特別給予預訂或補購《文化雜誌》中文版或外文版共四冊以上的讀者以半價優惠,有興趣的讀者可到澳門歷史檔案館、觀音蓮花苑或文化廣場、星光書店、葡文書局選購。查詢可於辦公時間致電八三九九六三八一關小姐。


審計署公佈《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

審計署公佈《交通違例檢控工具的使用及監管》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發現治安警察局管理機制上存在遺失告票的風險,各檢控單位欠缺統一的處理方法。經過超過10年的準備,仍未能按照2002年「科技強警」的構思引入電子抄牌機。治安警察局對於3類電子監測儀器所錄得的影像欠缺統一的審查準則,亦沒有要求警員對不作檢控的"電子影像"記錄不作檢控的原因。審計署審查2012年全年的電子監測儀器錄像及檢控記錄,發現個別月份存在大量監測點"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有監測點的成功檢控比率不足兩成,更有個別監測點出現全年"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負責設置和維修儀器的交通事務局每月都收到治安警察局就相關問題所發出的"通知書",但歷時超過一年仍未獲得改善。 審計報告指出,自2008至2012年5年間,交通意外傷重死亡人數由9人增加了一倍至18人,交通違例個案總數由360,325宗上升至439,433宗,涉及的罰款總金額由約7,800萬澳門元增加至1.09億澳門元。由於交通違例的處理工作關係到市民對交通秩序的遵守,還涉及過億澳門元的特區政府收入,當中各項工作是否妥善值得關注。審計署於去年4月至10月期間,對治安警察局及交通事務局進行審計工作,分別檢查2011年派發的6,182張及2012年收回的5,176張告票,以及2012年電子監測儀器統計數據。 治安警察局轄下共有7個檢控單位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其中1個檢控單位兼為告票處理的中央統籌單位,負責派發告票予各單位使用,並收集告票進行後續的告票掃瞄成為影像、把影像資料輸入電腦系統或登記註銷告票等工作。審計署抽樣審查發現,存在下落不明、遺失、遺漏掃瞄等問題的告票數量超過1,500張,而從中央統籌單位及兩個檢控單位告票管理機制的執行措施中可見,各檢控單位欠缺統一的處理方法,中央統籌單位所設立的機制亦相對薄弱。治安警察局無法確保所有派發告票已完整收集並作出適當處理,無法核實告票有否遺失,亦未能確保所有已發出予違法者的告票均已作掃瞄並把資料準確記錄在電腦系統內。 治安警察局於2002年開始構思引入電子抄牌機,以改善交通違例檢控工作。由於始終沒有編製需求計劃及工作報告等能反映電子抄牌機的引入、使用及評估情況的相關文件,亦欠缺成文以及整體的引入方案,導致引入工作未如理想,至今仍未能達致最初設定推行至每名交通廳警員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時,都能使用電子抄牌機的施政目標。 治安警察局交通廳警員負責審查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固定測速系統,以及全自動車輛違泊監察系統3類電子監測儀器所錄得之影像,確定該等影像是否屬於違法行為而需要作出檢控。審查發現治安警察局欠缺統一、成文的審查準則,過度依賴警員的個人經驗判斷是否需要作出檢控。審計報告指出,沒有準則便難以確保每位負責審查的警員均能有一致的標準作出判斷,容易因警員的主觀判斷而影響檢控決定,對檢控工作的公平性構成影響。報告又披露治安警察局沒有就不作檢控的"電子影像",記錄不作出檢控的原因。治安警察局表示由於相關"電子影像"數量龐大,難以對每項影像均作明確記錄,此外該局重點處理需要檢控的"電子影像",不作檢控的原因對檢控工作而言作用不大。審計署認為,警員完成審查工作後,單憑其上級以隨機抽樣形式複核被判斷為需要作出檢控的影像,無法有效確保警員對於不作檢控影像作出正確判斷。 交通事務局作為電子監測儀器的管理單位,負責開展相關研究、設置、維修保養,以記錄衝紅燈、超速、違例泊車等違法事項,供作為用家的治安警察局執行交通違例檢控工作。然而,交通事務局表示只著重電子監測儀器能否正常運作並錄得影像,對於儀器所錄影像是否能有效作出檢控,並不屬其職能範圍,而且對治安警察局持續提交的"通知書"所反映的情況只作參考之用,但從審計結果顯示,交通事務局的跟進成效未如理想。審計署根據治安警察局向交通事務局發出的2012年全年"通知書"內容,整理出該年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兩類電子監測儀器的錄取影像情況及檢控比率,發現安裝有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及固定測速系統的監測點,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比率偏高。兩類系統每月均有一定數量的監測點整月均出現"無法錄得影像"的情況,佔當月監測點總數的百分比分別為︰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介乎38.89% - 80.56%,固定測速系統介乎28.26% - 52.17%。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八成及五成的監測點整月均無法錄得任何影像。即使部分監測點可錄得影像,但當中錄得影像全部為"廢相"的監測點所佔百分比亦偏高。衝紅燈自動拍攝系統介乎27.27% - 78.57%,固定測速系統介乎41.38% - 81.25%。兩個系統於個別月份,分別有超過七成及八成的監測點雖然可錄得影像,但整月所錄得影像均全部為"廢相"。 審計報告除了對上述問題提出意見和改善建議,更透過對今次審計的"綜合評論"指出,特區政府公共部門必須充分了解部門本身組織法所規定的職責,貫徹履行職責範圍內各項既定的事務,盡力完成所有責無旁貸的工作,積極面對和克服工作中有可能出現的困難,不能因為自身工作未如理想而影響其他部門的正常工作。部門一旦發現某一環節出現問題,必需認真正視,從速改善,不應無了期處於研究、檢討或議而不決的階段。在採購設施方面,應按程序審慎甄選,購買能滿足工作需求的器材,注意使用公帑的效益,避免因計劃不周、購置不當、裝設不善而引致長期維修、頻繁更換、影響部門依法履行職務等問題。只有通過所有公共部門共同努力,才能構建一個依法、高效的特區政府,提供符合公眾期望的政府公共服務。 報告較早前已呈送行政長官,公眾可於審計署網站(http://www.ca.gov.mo)下載報告全文,或於明( 21 )日辦公時間到本署免費索閱。


政府網絡系統升級通知

為持續優化特區政府的電子服務穩定性及可擴展性,行政公職局將分別於本年2月22日晚上9時至2月23日早上9時及於3月8日晚上9時至3月9日早上9時進行政府數據中心網絡系統升級工程,屆時政府入口網站,以及由行政公職局協助管理的多個政府網站將出現間歇停頓或不穩定情況。行政公職局會盡快完成有關升級工作,務求將影響程度減至最低。不便之處,敬請原諒。


2013年下半年度中小企業信貸統計(截至31.12.2013)

澳門金融管理局今天發佈的統計顯示, 2013年下半年新批核中小企業借貸持續上升;與此同時,在銀行批予中小企業的信貸限額中被使用之份額回升。 新批核借貸 在2013年下半年期間,澳門銀行新批核的中小企業信貸限額,較2013年上半年上升29.1%至163億澳門幣,與2012年同期比較更增加了33.8%。具擔保之比率 ─ 顯示信貸限額中以有形資產作擔保的部份,為77.7%,較上一調查期上升2.5個百分點, 按年亦上調12.9 個百分點。 信貸使用情況 截至2013年12月底,未償還中小企業貸款餘額達404億澳門幣,較6月底之金額增加22.4%,按年亦上升26.9%。按經濟用途分析,2013年12月底的貸款情況與6月底時比較,銀行對"非貨幣金融機構"、"批發及零售貿易"和"運輸、貨倉及通訊" 的貸款分別增加67.4%、44.7%及23.9%;而對"漁農業"、"酒樓、餐廳、酒店及有關行業" 及"教育"的貸款則分別錄得10.9%、10.7%及6.1%的跌幅。 中小企業信貸之使用比率,即未償還信貸餘額佔信貸限額之比率,較六個月前上升8.3 個百分點至65.0%。 拖欠貸款 於2013年年底,中小企業拖欠貸款結餘較六個月前減少12.6% 至1.45 億澳門幣;與2012年同期比較則下跌52.0%。拖欠比率,即拖欠貸款結餘佔中小企業未償還貸款餘額總值之比率,較2013年6月底下跌0.14個百分點,較一年前亦下調0.59個百分點,數值為0.36%。 如有查詢,請聯絡: 澳門金融管理局研究暨統計辦公室 (電話:83952532傳真:28353042)